但政办〔2022〕25号
关于印发《但家庙镇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
劝导员、秸秆禁烧巡查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全镇防溺水和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县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2022年6月2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但家庙镇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劝导员、秸秆禁烧巡查员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但家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但家庙镇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劝导员、
秸秆禁烧巡查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抓好全镇防溺水和秸秆禁烧工作,探索将生态护林员、防溺水劝导员与秸秆禁烧巡查员进行“三员合一”,我镇根据县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劝导员、秸秆禁烧巡查员,即“三合一”安全员。
二、考核内容
防溺水劝导员:按照各自包保的重点水域,每年5至10月进行巡查劝导,学生上学期间,确保放学时段每天巡查1次;学生周末及节假日、暑假期间,确保每天重点时段巡查一次;每次巡查要有巡查记录,包含巡查人、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的问题等,同时在工作群上传巡查照片;重点关注幼儿及学生群体,发现野外嬉水现象要及时制止并通知家长;突发溺水情况,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确保落水者第一时间得以抢救。
秸秆禁烧巡查员:按照各自管护区域,每年5至10月每天开展1次巡查;每次巡查要有巡查记录,包含巡查人、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的问题等;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发现焚烧秸秆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向村镇报告,同时及时处置到位。
三、考核时间
防溺水巡查每年5月至10月;秸秆禁烧巡查每年5月至10月。
四、考核方式
防溺水巡查考核:由分管领导带队,纪检办、宣传办、水保站参与,每月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重点时期(每年7月至8月)每月开展督查不少于2次。
秸秆禁烧巡查考核:由分管领导带队,纪检办、宣传办、生态办参与,每月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重点时期(每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开展督查不少于2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防溺水劝导员一个年度的绩效报酬为1200元,督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或儿童野外嬉水行为扣罚绩效奖金50元,连续三次将予以解聘;秸秆禁烧巡查员一个年度的绩效报酬为1200元,督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或焚烧秸秆行为扣罚绩效奖金50元,连续三次将予以解聘。发生一起溺亡事故或被上级部门督查暗访通报的,扣罚全年度绩效报酬且相关人员予以解聘。
本办法自2022年6月2日起实施,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