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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但家庙镇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劝导员、秸秆禁烧巡查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8-03 08:46 信息来源:霍山县但家庙镇  字体:[  ]

但政办〔202225

 

关于印发《但家庙镇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

劝导员、秸秆禁烧巡查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全镇防溺水和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县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202262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但家庙镇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劝导员、秸秆禁烧巡查员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但家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

 

 

但家庙镇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劝导员、

秸秆禁烧巡查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抓好全镇防溺水和秸秆禁烧工作,探索将生态护林员、防溺水劝导员与秸秆禁烧巡查员进行三员合一,我镇根据县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生态护林员兼任防溺水劝导员、秸秆禁烧巡查员,即三合一安全员。

二、考核内容

防溺水劝导员:按照各自包保的重点水域,每年510月进行巡查劝导,学生上学期间,确保放学时段每天巡查1次;学生周末及节假日、暑假期间,确保每天重点时段巡查一次;每次巡查要有巡查记录,包含巡查人、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的问题等,同时在工作群上传巡查照片;重点关注幼儿及学生群体,发现野外嬉水现象要及时制止并通知家长;突发溺水情况,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确保落水者第一时间得以抢救。

秸秆禁烧巡查员:按照各自管护区域,每年510月每天开展1次巡查;每次巡查要有巡查记录,包含巡查人、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的问题等;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发现焚烧秸秆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向村镇报告,同时及时处置到位。

三、考核时间

防溺水巡查每年5月至10月;秸秆禁烧巡查每年5月至10月。

四、考核方式

防溺水巡查考核:由分管领导带队,纪检办、宣传办、水保站参与,每月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重点时期(每年7月至8月)每月开展督查不少于2次。

秸秆禁烧巡查考核:由分管领导带队,纪检办、宣传办、生态办参与,每月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重点时期(每年515日至615日)开展督查不少于2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防溺水劝导员一个年度的绩效报酬为1200元,督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或儿童野外嬉水行为扣罚绩效奖金50元,连续三次将予以解聘;秸秆禁烧巡查员一个年度的绩效报酬为1200元,督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或焚烧秸秆行为扣罚绩效奖金50元,连续三次将予以解聘。发生一起溺亡事故或被上级部门督查暗访通报的,扣罚全年度绩效报酬且相关人员予以解聘。

本办法自202262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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