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会同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边处置边汇报,在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保护以及交通疏导工作。
2.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对道路发生的损毁现象,在采取有效措施疏导车辆安全通行的同时,立即通知交通和公路养护部门尽快抢修,确保安全畅通。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