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但家庙镇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但家庙镇公务接待制度(试行)》《但家庙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4-11 11:02 信息来源:霍山县但家庙镇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我镇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厉行节约的通知》(六办〔20212文件精神。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我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各级巡视、巡察、检查、审计监督中,发现少数部门三公经费仍然存在超预算列支、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以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超上年等现象。因此,镇机关、各事业中心及大队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查明原因,强化整改,切实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坚持不懈抓下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镇财政资产管理中心要将预算编制作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源头,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公车改革、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及标准,科学合理核定三公经费预算。要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三公经费预算完整性,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三公经费 预算要精打细算,确保每年较上年有所下降。

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一律不予追加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要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分项列支,细化到具体科目。要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实行公函接待和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和县外培训;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公务用车,规范公车管理使用,严格控制因公活动租赁社会车辆,杜绝擅自租车行为

四、工作目标

严格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或未经审核审批的票据

五、主要任务

规范了如下方面:

)公务接待管理的接待范围、接待原则接待程序、接待标准陪客人数、住宿管理

工作餐管理的村干工作餐、镇干工作餐。

公务车使用、管理、用油、保养,公务租车管理、租车范围和标准。

(四)因公出国(境)管理

六、创新举措

七、保障措施

1.推进信息公开

镇财政资产管理中心是汇总“三公经费”公开的责任主体,各部门是本单位“三公经费”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并详细说明增减变化情况。要强化“三公经费”统计月报制度,在月初3号前,必须及时向县财政局报送月报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必须在预算内,统计报表单位实际支出数、账面数、年终决算数、公开数等必须保持一致。

2.强化监督检查

镇纪检、党政办、财政等部门要不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断强化纪检监督作用。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以维护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工作不到位,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铺张浪费行为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选取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通报曝光。


政策咨询机关:霍山县但家庙镇
解读人:王玉琨
联系电话:0564-5417017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