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防指《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现将《关于做好但家庙镇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规范和指导我镇编制防台风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以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根据我镇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2.3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本镇及各村行政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
1.4.2防护对象及防汛任务
我镇的防汛工作,主要任务是“两河”、“十四座小Ⅱ型水库”及重点大山塘的安全度汛和洪水危及区域内的防洪抢险。
1.5 预案编制
1.5.1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调查了解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确定镇、村级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及通信设施、设备,制定实时监测及通信预警方案,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确定转移安置的人员、路线、方法等,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1.5.2镇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镇级预案,并组织辖区内村委会编制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6 预案审批
1.6.1本预案经县防汛指挥部门审核后,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后实施,村级预案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县防汛办备案。
1.6.2 预案有效期一般为3~5年,每隔3~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但家庙镇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季风显著,冬季干冷,夏季湿润多雨,受季风影响,年季雨量变化较大,暴雨频繁降雨集中,分配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1391.2毫米,多年平均气温15℃,适宜农作物生产
从我镇的情况看,不同程度的山洪灾害经常发生,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①暴雨山洪出现季节性强。6、7、8三个月是我镇的主汛期,也是我镇山洪灾害的多发期。多年来的山洪灾害都集中在6、7、8月,给我镇的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②暴雨山洪出现区域性明显。我镇属外畈低丘山区乡镇,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造成山洪灾害。
③山洪来势凶猛,成灾快。我镇低丘区坡陡,溪河较多,山洪汇流较快,无数条山沟、溪流汇集的洪水来势凶猛,易成灾受损。
④山洪破坏性强,危害大。山洪灾害常常瞬间成灾,猝不及防,山洪造成河道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河堤冲毁,良田被毁,房屋倒塌,严重毁坏基础设施。
⑤水毁工程修复难度大。山洪灾害往往对山区的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渠道、水坝、河堤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群众几十年的建设成果被毁于一旦。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区域内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但家庙镇共有5个行政村(148个村民小组,16101人),分布情况见下表:
村(居)别 |
村民小组个数(个) |
人口数量(人) |
大河厂村 |
21 |
2637 |
但家庙村 |
35 |
3684 |
花石嘴村 |
24 |
2487 |
胡大桥村 |
24 |
2429 |
观音岩村 |
44 |
4864 |
合计 |
148 |
16101 |
2.2.2 区域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及人均收入等;
但家庙镇位于霍山县东北部,耕地2.3万亩,山场6.7万亩,产业结构主要以农业、林业、养殖业为主。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900元。
附件:1.但家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2.但家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岗位职责明细
3.但家庙镇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附件1:
但家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各村、镇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但家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调整如下:
政 委:高 阳(党委书记)
指 挥 长:熊义宏(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张 毅(人大主席)
蔡先春(乡村振兴专员)
陈 波(乡村振兴专员)
杨 锐(党委副书记)
王伦萍(党委副书记)
刘 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
魏 国(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丹(党委宣统委员)
俞宗波(党委政法委员)
陈瑞雪(党委组织委员)
李先飞(派出所所长)
刘启佳(副镇长)
陆皖玉(人大副主席)
成 员:代立兰(党政办)
叶祥恕(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刘 明(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 宇(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汪瑞军(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张 冉(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朱柏荣(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汪 海(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李良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杨 冬(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周自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田祥俊(便民服务中心)
陈学荣(便民服务中心)
余宏菊(便民服务中心)
陈 艳(便民服务中心)
李 文(便民服务中心)
汪家海(自然资源管理所)
王友林(派出所)
兰福柱(卫生院)
戴 敏(供电所)
张兴国(司法所)
李长虹(下符桥市监所)
俞 淮(下符桥六中队)
陈厚来(但家庙中心校)
徐 亚(观音岩村)
匡四新(大河厂村)
倪 勇(花石嘴村)
张益民(胡大桥村)
汪 钰(但家庙村)
俞宗波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良三、张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值班电话:0564-5417016
附件2:
但家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岗位职责明细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政 委:高 阳 负责对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指挥长:熊义宏 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抗旱)救灾工作。
副指挥长:张 毅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址灾害应急救援技术联络;做好防汛抢险取土、用地的协调工作;负责全镇辖区电力设施的防洪及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的电力应急供应,协调落实抗灾救灾排涝等用电指标。
副指挥长:蔡先春、陈波 负责乡村振兴领域防汛抗旱协调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受灾脱贫户帮扶措施,防止出现因灾返贫。
副指挥长:杨 锐 负责灾区治安稳定、交通疏导、编制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预案并组织实施;编制镇内主要河流,小(2)型水库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副指挥长:王伦萍、刘姚 负责对汛期在岗在位情况、值班值守情况、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通报工作;负责灾情发生时纪检监察工作,监管救灾资金使用、发放、监督社会捐助资金、物品的使用的情况。
副指挥长:魏 国 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照各级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和省、市、县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保障本级财政对防汛抗旱经费的投入,监督有关单位对防汛抗旱的投入使用情况;负责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实施水毁道路、桥梁的修复工作。
副指挥长:李先飞 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副指挥长:刘启佳 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及消毒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调度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做好群众医疗保障、疫区消毒处理。
副指挥长:李 丹 负责防汛抗旱的宣传工作,及时组织播发经县防指审定的防汛抗旱预警、汛(旱)情公告,准确报道汛情、旱情、灾情和各村防汛抗旱重要信息;负责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有关政策及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做好各级新闻媒体来我镇采访工作。
副指挥长:俞宗波 负责气象信息发布,综合协调全镇及各村各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对防汛抗旱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调动、防汛抗旱物资分配调度提出意见,为政委、指挥长当好参谋;负责指导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镇、村防汛队伍投入抢险工作;负责组织民兵抗洪抢险和邻近部队联络工作;负责组织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疫病的防治。
副指挥长:陈瑞雪 负责全镇学校教学楼、校舍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向学校师生宣传防洪、救灾、减灾相关知识,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急避险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负责灾区群众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保障工作。
副指挥长:陆皖玉 负责组织安排危险区民政福利机构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等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群众,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
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部门的防汛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镇防汛抢险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预案,并报镇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各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处理。
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四、其它单位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高 健: 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各成员单位、各村(居)的综合协调,落实汛期各项管理制度及后勤保障工作。
叶祥恕: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负责实施和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陈学荣、兰福柱: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及消毒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汪家海: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协助做好防汛应急抢险、撤离迁安和灾后规划重建工作。
余宏菊:负责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陈 艳:负责乡内汛期有关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村做好应急广播维护使用。
周 宇、刘 明: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李良三: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汪瑞军、张 冉: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负责灾情上报及时上传下达各种灾情信息。
李长虹、杨 冬:负责防汛抗旱救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汪 海、张 冉、李 文:负责防汛抢险、除险加固、水毁恢复重建项目的谋划实施。
汪瑞军:负责统计汇总贫困人口受灾情况,统筹协调落实帮扶措施,防止出现因灾返贫。
田祥俊: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保障工作。
周自刚:负责汛情、旱情期间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王友林、俞 淮: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张兴国: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朱柏荣:负责协调防汛木材调拨供应,以及组织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管控。
戴 敏: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陈厚来: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附件3:
但家庙镇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第一条 防汛抗旱值班是防汛抗旱的基础工作。为规范值班工作,强化值班职责,保障防汛抗旱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霍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非汛期发生汛情、旱情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按照上级防指的具体部署安排值班。
第三条 值班分正常值班和非常值班(出现强降雨、台风等异常天气情况,进入Ⅳ级及以上响应后,由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防汛领导根据汛情确定非常值班起止时间),正常值班遵照值班表按日轮值。正常值班设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等;非常值班设总值班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等,非汛期的防汛抗旱值班安排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四条 一般情况下,总值班领导由党委书记或镇长担任,带班领导由镇分管防汛班子成员担任,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由镇防止分管防汛的副指挥长带班;Ⅲ级响应期间由镇防指分管防汛的副指挥长的领导带班;Ⅱ级响应期间由镇防指指挥长带班;Ⅰ级响应期间政委和指挥长共同带班,必要时报告县防指进行决策。
第五条 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天值班的,落实好换班人员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同意。
第六条 值班工作实行交接班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天上午8:00时交接班,由带班领导主持,值班人员填写值班情况、交接已办和待办事宜,当班和接班人员进行现场移交。
第七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掌握水旱灾害及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的日常问题。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气象、水文信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来文登记、传真收发、险情登记等工作,发生暴雨洪水或出现其它灾害性天气,应立即收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及时上报。
第九条 值班人员在遇到一般性通知或情况报告应向带班领导报告后,再作出处理;凡遇重大险情报告、紧急通知和灾害性水文或天气预报等较大突发事件,应报分管防汛工作的负责人或党委书记、镇长,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做到不误报、漏报、并登记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