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标准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5-07-10 00:00  字体:[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政府补助部分,中央和省每户综合补助10500元,其余由县承担。除政府补助外,其余由受益农户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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