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子潭镇第二批农村安全隐患住房搬迁
避险农户申报名单公示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安全隐患住房搬迁避险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农村安全隐患住房搬迁避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霍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镇第一批农村安全隐患住房搬迁避险农户补助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21年12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补助发放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乡镇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564-5611013
通讯地址: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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