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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磨子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1-12 16:31 信息来源:霍山县磨子潭镇  字体:[  ]

2023年,磨子潭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磨子潭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体由经办人员落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2023年磨子潭镇通过政府公开信息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613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6条,行政权力信息24条,财政资金信息13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53条,应急管理信息16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信息15条,社会救助信息126条,其他367条。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全面梳理我镇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经梳理我镇本年度发布规范性文件。

2.依申请公开。我镇按照新《条例》及省、市、县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按照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组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等。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上级要求和便民、高效的原则,及时更新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机构、监督保障等方面的步骤、处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以来,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转发涉及我镇工作动态事项,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并完成政务公开专栏多项整改工作,注意隐私保护,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5.监督保障。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评议,同时镇纪委、镇政务公开办分管领导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抽调专人采取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工作考核,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截止202312月31日,未发生政务公开方面问题,故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效果不明显、公开渠道较少等方面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可增加图表、视频、动画等多种解读方式,从而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增强解读的效果。

三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宣传,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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