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科学有效的手段,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各接种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免疫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影响,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加强免疫规划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二、规范接种服务,完善信息登记。
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等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在实施接种后应及时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记录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厂家、接种单位、医生签章等信息,预防接种记录、接种门诊日志要求书完整、工整,不得用其他符号代替,儿童预防接种相关接种信息要及时录入接种信息系统。
三、加强冷链管理,保障疫苗质量。
冷链运转是保障疫苗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疫苗冷链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冷链管理制度和冷链设备档案,建立完整、真实、规范的疫苗储存温度记录并保存备查。在特殊情况下,如停电、储存运输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温度异常的,须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
各单位在领取、接收疫苗时要严格审核疫苗运输、储存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做好记录。同时,应索取由该批次疫苗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属于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疫苗进口通关单复印件,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应保存备查。
各单位要加强疫苗管理知识学习,做好疫苗出入库管理。领取、购进的疫苗应及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定期开展疫苗盘存,确保账、货一致。
四、加强资料管理,完善计免档案。
各单位要加强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年度免疫规划工作资料,保证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并按要求报县疾控中心备查。
五、强化疾病监测,提高报告意识。
要加强疫苗针对性疾病(麻疹、风疹、急性弛缓性麻痹、流脑、乙脑)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知识培训,提高监测敏感性和报病意识水平,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监测任务。
六、及早部署准备,做好查验工作。
8-9月份是新生入托入学的时间,各乡镇要根据查验相关文件要求及早部署,发动基层医务人员通知辖区适龄儿童家长于开学前到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查验。要加强与学校、幼托机构的沟通协作,切实提高查验率、补种率。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