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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霍山县林竹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刘礼平同志关于《霍山县推进竹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1-15 08:39 信息来源:霍山县诸佛庵镇  字体:[  ]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发布要求,现将《霍山县推进竹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受诸多因素影响,我县竹产业发展徘徊不前,突出表现在笋竹加工制造业增长乏力、竹原材价格持续下跌、竹材采运成本持续刚性上升,竹林难以正常经营,全县竹农、笋竹加工经营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激增,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霍山县林业局起草了《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主要参考了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函)》(201910月)、浙江省林业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6月)(我省近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以及浙江省安吉县、福建省及其永安市、建瓯市,四川省、湖南省桃江县、本省广德县、金寨县等地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充分参考借鉴了《霍山县竹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霍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2017年)、《霍山县2020年工业及民营经济工作意见》、《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2018年)等相关政策。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在起草过程中了对部分笋竹重点企业、经营大户和重点毛竹乡镇开展了调研,初稿形成后,采取召集会议、专门汇报、政府网络信息公开、书面送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笋竹加工经营主体、竹产业重点乡镇政府和县直13个相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申请并通过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主攻二产、提升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发展思路,以加工制造业带动为主引擎,以创新发展为动力,突出笋材并重发展,实现“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亮三产、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巩固资源和全产业链意义上的“江北毛竹第一竹乡”的特殊地位和优势,扩大霍山竹产业影响力,推进霍山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推进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加工提质增效;二是谋划建设竹产业集聚区,发挥产业集聚效益;三是坚持笋材并重发展,提高竹林产出效益,“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效笋材两用林示范基地10000亩,发展竹林林下种植培育2000亩;四是建设竹林道路等基础设施,降低培育采运成本,“十四五”期间新建竹林运材道400公里;五是培育竹林规模经营主体,推进竹林有序流转;六是发展笋竹文化旅游、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五、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十二个方面

培育高效笋材两用林,每亩分别措施补助400800元;竹林林下种植中药材纳入中药产业奖补;修建竹林运材道,每公里补助4万元;培育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推进竹林流转,每亩补助140元,并准予办理经营权证;对笋竹加工业新扩建和技改等固定资产投入给予补助,总体按高于现行招商引资和工业与民营经济奖补、低于战新产业和中药产业的奖补标准,其中加工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达到100万元在现行奖补政策基础上增加3%;对竹材加工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12%补助;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15%补助;对竹笋加工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的给予8%补助,达到500万元的给予12%补助,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15%补助;鼓励企业对外推介、规模发展和“三品一标”等品牌创建;还包括加工用电执行农用电价、农机补贴、竹制品政府采购、科技推广培训等。

六、创新举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二产带动作用,推动竹产业积聚发展;二是推进修建竹林运材道,以降低笋竹采伐运输成本;二是突出笋材并重发展,以增加竹林产出;四是培育竹林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推动竹林流转,以实现竹林经营规模效益。

七、保障措施包括四个方面:

设立每年1000万元规模的县级竹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其中县财政安排700万元,林业局统筹300万元);对集聚区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及其排污权指标等要素保障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等。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尽快商财政等相关部门出台竹产业发展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推进竹产业发展,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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