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卫健〔2021〕51号
关于印发2021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等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9日
霍山县2021年民生工程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现就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普惠托育服务建设
(一)项目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1年底,新增托位100个左右。
(二)实施范围
2021年新建(改扩建)普惠托育机构。
(三)实施内容
普惠托育机构的基本要求为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依法登记备案;方便可及、面向大众;安全规范、制度健全;政府有支持、质量有保障;价格一般低于当地同类型托育机构平均收费水平。支持社区、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医院、个人等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开展“一乡镇一普惠”试点。
(四)重点任务
1、落实托位和普惠制托育机构。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开展托育机构建设,特别是普惠制托育机构。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2021年底完成新增100个托位和建成一个普惠制婴幼儿托育机构。
2、确保安全规范。认真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标准和规范,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落实完善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3、加强队伍建设。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多种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有爱心、高素质的托育服务队伍。
(五)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统筹资金,对已备案的并规范运行的托育机构适当进行奖补。
(六)实施程序
1、县卫生健康委细化项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进落实项目任务。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托育机构建设。加强社会力量引导,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2、成立霍山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依法对托育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七)项目管理
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入户指导、家长课堂和资料宣传等方式,利用互联网手段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公益的婴幼儿早起发展指导服务。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了解托育机构项目进展,指导解决问题,完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工。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托育机构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加强督查指导,县卫生健康委将加强调研与督导,组织培训与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提升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
(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1、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评价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相关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2021年底,全县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质量,全县婚检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
2、保障对象
准备结婚的夫妻双方。
3、主要内容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开展婚检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婚检质量。
(二)免疫规划
1、总体目标
(1)完成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保持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率,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维护儿童身体健康。
(2)开展重点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动态掌握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肝、疫苗可预防细菌性疾病包括(流脑、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乙脑等病例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发生情况。
(3)开展免疫规划人员培训和信息宣传,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2、保障对象
全县适龄儿童。
3、主要内容
(1)开展并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监测、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督导评估宣传培训、预防接种证等资料印制等。
(2)完成疫苗针对重点传染病及AEFI监测等任务。开展AFP、麻疹、乙肝、流脑、乙脑和AEFI监测。
(三)资金保障和管理要求
1、经费来源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每对婚前健康检查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与县区财政按1:1分担。
(2)免疫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按照适龄儿童人均接种22剂次,每剂次不低于5元安排补助经费。所需资金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承担。
2、经费使用原则
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用于专项服务支出,由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垫付,同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月(或季度)核拨。按照年度项目任务量和补助标准,进行经费分配。免疫规划各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项目任务承担情况将经费分配至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用于开展项目相关产品及劳务支出。
3、经费管理要求
(1)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共卫生、民生工程专项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专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留存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同时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年度目标。
(3)建立统计制度,组织年度考核。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县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年度考核,并作为分配有关经费的重要依据之一。工作不力或有违规行为的,县卫生健康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扣减其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政府负责,目标管理。县卫健委对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加快妇幼健康工作发展。县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免疫规划监测报告日常管理,负责本辖区监测信息收集、审核、上报、分析评价和反馈,负责组织辖区内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填报辖区内相关监测信息,确保监测信息报告质量,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
2、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落实婚前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开展规范化婚前保健门诊创建,积极参与妇幼健康机构等级评审活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县卫生健康委设立举报电话(0564-5022956)和举报邮箱( hswsj956@163. com),接收各类举报。实行重点信访事件实地督办机制,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3、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项目单位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要利用各类节假日和宣传日,大力倡导婚前(孕前)保健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职业病防治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收集与本方案中重点职业病相关的信息,研究分析我县重点职业病(包括疑似病例)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电焊烟尘、水泥尘等28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不低于416条。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微型企业培训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覆盖的微型企业管理水平及其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及时了解掌握微型企业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等情况,按要求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2021年全县完成40名微型企业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培训。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主体
职业病监测:以县内用人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原则上,本方案中重点职业病均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对象为辖区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监测工作由县卫健委职业健康股牵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县疾控中心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职业病危害防治微型企业培训:2021年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要积极配合。必要时组织开展县内用人单位的培训工作。
(三)实施内容
1、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包括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
2、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包括进行职业病诊断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确诊职业病人数、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职业病鉴定结论与原诊断结论不符的例数。收集与重点职业病病例相同或相似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调查资料。
3、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结合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工作,了解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外包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等信息。
4、辖区内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职业病(含重点职业病)人数、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
5、辖区内职业病报告情况。依托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对辖区内当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组织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等。
(四)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
县卫生健康委依据职责,分别负责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按计划组织微型企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进度。
2、技术保障
县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股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等县级监测信息平台的维护使用,对抽取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数据验证复核,制作数据库,汇总分析全县数据,撰写年度报告。
县疾控中心级职业病监测机构负责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监测机构上报的监测数据,撰写年度报告;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从事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技术督导和培训;对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数据复核。
3、经费使用要求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加强监测点能力建设,开展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数据信息收集、项目督导、信息化建设、核心数据验证复核、报告撰写等工作。
县卫健委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经费实施细则,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霍山县2021年民生工程免疫接种任务分解表
附件:
霍山县2021年民生工程免疫接种任务分解表
|
乡 镇 |
2021年度儿童任务数(人) |
剂次 |
|
漫水河镇中心卫生院 |
60 |
1320 |
|
上土市镇卫生院 |
65 |
1430 |
|
太阳乡卫生院 |
30 |
660 |
|
太平畈乡卫生院 |
60 |
1320 |
|
磨子潭镇中心卫生院 |
40 |
880 |
|
东西溪乡卫生院 |
45 |
990 |
|
单龙寺镇卫生院 |
35 |
770 |
|
大化坪镇中心卫生院 |
50 |
1100 |
|
衡山镇卫生院 |
1100 |
24200 |
|
与儿街镇中心卫生院 |
140 |
3080 |
|
下符桥镇卫生院 |
110 |
2420 |
|
但家庙镇卫生院 |
90 |
1980 |
|
佛子岭镇卫生院 |
60 |
1320 |
|
黑石渡镇卫生院 |
140 |
3080 |
|
诸佛庵镇中心卫生院 |
150 |
3300 |
|
落儿岭镇卫生院 |
40 |
880 |
|
合 计 |
2215 |
48730 |
霍山县2021年民生工程出生缺陷
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稳步提高产前筛查率,加快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
2021年产前筛查率达到60%以上(其中筛查人数占符合筛查条件建册孕妇的8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5%以上。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
(二)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21-三体综合症、18-三体综合症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三)开展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包括孕期保健、生育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相关知识等)。
四、经费筹措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开展产前筛查的经费按照参检孕妇每人每孕次补助130元计算。项目经费由市、县政府筹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和开展产前筛查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及质量;具体经办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宣教、采血、咨询、随访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海报、宣传单、折页、微信大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和产前筛查服务的政策与内容,提升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引导目标人群积极主动参与产前筛查。同时利用国际家庭日、出生缺陷宣传周、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等各类活动,组织开展宣教活动,针对宣传主题设计宣传品,提供知识讲座,开展互动式、情景式教育,让健康知识潜入人心。
(三)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不断健全筛查服务网络;按时参加各级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同时要健全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数据信息化管理。
(四)强化监督管理。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已纳入卫生健康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项目单位要强化工作质量,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县卫健委加强督导,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
附:霍山县2021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
霍山县2021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任务分解表
|
乡镇名称 |
2019年政策内 |
2020年政策内 |
两年出生 |
2021年出生缺陷筛查任务数 |
|
诸佛庵镇 |
311 |
270 |
291 |
106 |
|
落儿岭镇 |
76 |
81 |
79 |
29 |
|
漫水河镇 |
170 |
121 |
146 |
53 |
|
大化坪镇 |
190 |
161 |
176 |
64 |
|
磨子潭镇 |
172 |
118 |
145 |
53 |
|
与儿街镇 |
351 |
285 |
318 |
116 |
|
下符桥镇 |
205 |
173 |
189 |
69 |
|
佛子岭镇 |
135 |
116 |
126 |
46 |
|
衡山镇 |
716 |
505 |
611 |
223 |
|
黑石渡镇 |
227 |
201 |
214 |
78 |
|
但家庙镇 |
156 |
120 |
138 |
50 |
|
上土市镇 |
180 |
146 |
163 |
59 |
|
太平畈乡 |
154 |
109 |
132 |
48 |
|
太阳乡 |
81 |
71 |
76 |
28 |
|
东西溪乡 |
107 |
96 |
102 |
37 |
|
单龙寺镇 |
128 |
98 |
113 |
41 |
|
霍山县 |
3359 |
2671 |
3015 |
1100 |
霍山县2021年民生工程城市社区医疗卫生
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实施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作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强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健康。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的更新补充,全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诊治60%左右的常见病多发病,基本满足群众基层就医需要。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 2021年40%达到标准,2022年70%达到标准,2023年100%达到标准。具体年度目标任务按最新机构统计数据确定,2021年各乡镇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三、实施范围
全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四、实施内容
依据国家、省相关标准,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村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基本达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齐短板,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等,业务用房建设以建筑规模适度实用、功能分区合理,设备配置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适应为原则。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基础设施
1.1.1业务用房。按照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建设规模,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服务人口5-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社区医院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
1.1.2中医服务设施。与诊疗服务相适应。
1.2设备配备
1.2.1数字化影像系统(DR)。原则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
1.2.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也可配置其它生化分析仪,建立区域检验中心的可不配备。
1.2.3彩色超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也可配置其它B超。
1.3其它设备设施
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中设备标准,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1.4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派1人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2.1基础设施
2.11业务用房。建设面积不少于150㎡。
2.1.2其它设施。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2.2设备配备
2.2.1电脑。至少1台,能正常运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系统。
2.2.2智医助理或两卡制移动终端。至少1台,其与电脑总数及医务人员数量相匹配。
2.23健康一体机。至少1台,能正常使用,所测数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2.2.4冷藏药品柜。至少1台。
3.村卫生室
3.1基础设施
3.1.1业务用房。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公共卫生室(资料室)等独立六室,不得一室多用,村医较多的应适当增加诊室面积或数量。
3.1.2配套设施。水、电、宽带网络、卫生厕所、宣传栏齐全。
3.2设备配备
3.2.1电脑。至少1台,能正常运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系统。
3.2.2智医助理或两卡制移动终端。至少1台,其与电脑总数与乡村医生数量相匹配。
3.2.3健康一体机。至少1台,能正常使用,所测数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3.2.4冷藏药品柜。至少1台。
3.2.5中医药服务设备。与诊疗服务相适应。
3.3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3.3.1岗位技能培训。所有在岗乡村医生每年均应参加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
3.3.2脱产进修。执业(助理)医师到县级医院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五、资金保障
(一)资金核定。政府办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由属地政府承担。省级补助资金采取“当年预拨、下年清算”方式,对考核达标的村卫生室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验收达标的村卫生室1.6万元/个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万元/个;下年县财政会同县卫健委根据验收结果,对上一年度预拨的奖补资金进行清算,验收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扣减上一年度预拨的奖补资金。
(二)资金使用。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业务用房、配套设施、配备相应设备和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验收达标后资金如有结余,可继续用于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六、实施程序
(一)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本方案实施内容,组织对辖区内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明确标准化建设的短板弱项。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县卫健委指导下制定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办法,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责任及经费用途等,补短板强弱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对标准化建设进行验收并报市卫健委复核。市卫健委将复核结果报告报省卫生健康委,并作为下年度建设经费奖补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健康霍山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此项工作,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把握总体目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从实际出发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改善执业环境和装备水平,强化管理指导,提升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针对摸底排查出短板、漏洞、弱项依规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重复建设、搞形象工程。县卫生健康委将会同财政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政府要推进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县卫健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
附表:2021年度霍山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度霍山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分解表
|
乡镇 |
村卫生室(个) |
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 |
社区卫生服务站(个) |
||||||||
|
机构总数 |
2021年达标数 (不低于40%) |
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人数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进修人数 |
机构总数 |
2021年达标数(不低于40%) |
2021年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修人数 |
机构总数 |
2021年达标数 (不低于40%) |
|||
|
任务数 |
达标村 |
||||||||||
|
任务数 |
达标站 |
||||||||||
|
衡山镇 |
13 |
5 |
牛角冲、上元街、洛阳河、锥子山、满路桥 |
25 |
2 |
1 |
1 |
1 |
6 |
2 |
古城、迎驾厂 迎驾厂 |
|
诸佛庵 |
13 |
5 |
仙人冲、上谷、大干涧、大岭、小堰口 |
24 |
2 |
|
|
|
|
|
|
|
与儿街 |
11 |
5 |
双乐河、凡冲、百福庵、山王河、真龙地 |
28 |
2 |
|
|
|
|
|
|
|
漫水河 |
11 |
4 |
安家河、万家山、径树林、陈家畈 |
11 |
2 |
|
|
|
|
|
|
|
大化坪 |
13 |
5 |
俞家畈、金鸡山、青枫岭、铁岭、百家山 |
22 |
2 |
|
|
|
|
|
|
|
磨子潭 |
7 |
2 |
龙井冲、东流河 |
6 |
2 |
|
|
|
|
|
|
|
东西溪 |
7 |
3 |
余家畈、东溪、童家河 |
7 |
2 |
|
|
|
|
|
|
|
单龙寺 |
7 |
2 |
白沙岭、单龙寺 |
1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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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家庙 |
5 |
3 |
但家庙、花石嘴、胡大桥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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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符桥 |
6 |
2 |
下符桥、三尖铺 |
13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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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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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石渡 |
9 |
4 |
戴家河、印墩冲、新店河、黄家畈 |
14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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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佛子岭 |
6 |
2 |
留驾园、佛子岭 |
5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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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落儿岭 |
5 |
3 |
落儿岭、太子庙、白云庵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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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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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土市 |
8 |
3 |
上店、陡沙河、禅堂 |
18 |
2 |
|
|
|
|
|
|
|
太阳 |
5 |
2 |
双河、杨家河 |
5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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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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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畈 |
8 |
3 |
蔡家河、蔡家畈、洪峰 |
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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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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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4 |
53 |
|
208 |
31 |
1 |
1 |
1 |
6 |
2 |
|
霍山县2021年民生工程农村适龄妇女“两癌”
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民生工程项目,提高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省下达我县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任务数为:宫颈癌2000人,乳腺癌800人(优先考虑纳入低保人员)。
二、实施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漂洗以及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阴道镜筛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
(二)乳腺癌筛查项目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彩超BI-RADS 分级4级和5级、X线筛查BI-RADS 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注意留存被检查者的影像资料。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县妇幼保健院要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对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射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三、工作流程
(一)宫颈癌筛查流程
由各乡镇卫计办组织目标对象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辖区乡镇卫生院检查,乡镇卫生院负责对目标对象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取材、漂洗、收集标本,并在一周内将标本送至县妇幼保健院检验中心。根据检验公司的TBS描述性报告,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乡镇卫生院同时将所有宫颈癌筛查可疑或阳性人员名单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确定时间后由乡镇卫生院通知相关人员(携带个案登记表)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阴道镜检查,对于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者阳性者同时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医生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继续完善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乡镇卫生院及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一步治疗。
(二)乳腺癌筛查流程
由各乡镇卫计办组织目标对象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辖区乡镇卫生院检查,乡镇卫生院负责对目标对象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彩超检查,记录乳腺的大小和硬度,特别应该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症状和体征。对检查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同时将所有乳腺筛查可疑或阳性人员名单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确定时间后,由乡镇卫生院通知相关人员(携带个案登记表)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由检查医生登记检查结果,继续完善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乡镇卫生院及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三)不能开展“两癌”筛查的乡镇卫生院。一是组织目标对象到县妇幼保健院筛查;二是联系县妇幼保健院派遣专家到乡镇集中筛查。
四、信息统计
(一)宫颈癌筛查报表
1、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上报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1)、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原位癌(AIS)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二)乳腺癌筛查报表
1、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三)“两癌”筛查民生工程月报表
由各乡镇卫生院每月统计上报辖区内“两癌”筛查人数至县妇幼保健院(报表待省卫健委下发模板后,再转各乡镇卫生院)
五、资金保障
(一)经费来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根据年度筛查指标任务量和补助标准核拨,资金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
(二)经费标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49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79元。
(三)经费管理。由县卫健委统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虚报数字套取补助资金。
六、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牵头对政策和职能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分解任务数、保障流程顺畅,组织专家开展“两癌”项目工作督导。
(二)县妇幼保健院:在县卫健委的领导下,成立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办公室,设专人办公,负责全县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信息管理、宣传资料印制、质量控制;对筛查异常/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并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及时准确汇总报送项目统计报表,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乡镇卫计办:开展“两癌”筛查知识宣传,负责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目标对象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的人员名单,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目标对象到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检查。
(四)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两癌”筛查知识宣传,负责采集病史,开展相关筛查,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利用公众号、微视频、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目标对象主动参检。
(三)规范项目实施。筛查单位要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霍山县2021年 “两癌”筛查任务数分解表
附件:
霍山县2021年 “两癌”筛查任务数分解表
单位:人
|
乡镇名称 |
35-64岁 |
2021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任务数 |
2021年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任务数 |
备 注 |
|
诸佛庵镇 |
6649 |
186 |
74 |
|
|
落儿岭镇 |
1962 |
55 |
22 |
|
|
漫水河镇 |
4537 |
127 |
51 |
|
|
大化坪镇 |
5317 |
148 |
59 |
|
|
磨子潭镇 |
3390 |
95 |
38 |
|
|
与儿街镇 |
8320 |
232 |
93 |
|
|
下符桥镇 |
4227 |
118 |
47 |
|
|
佛子岭镇 |
3073 |
86 |
34 |
|
|
衡山镇 |
9988 |
279 |
112 |
|
|
黑石渡镇 |
5895 |
165 |
66 |
|
|
但家庙镇 |
3465 |
97 |
39 |
|
|
上土市镇 |
3922 |
109 |
44 |
|
|
太平畈乡 |
3298 |
92 |
37 |
|
|
太阳乡 |
1860 |
52 |
21 |
|
|
东西溪乡 |
2631 |
73 |
29 |
|
|
单龙寺镇 |
3111 |
87 |
35 |
|
|
霍山县 |
71645 |
2000 |
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