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6-04-17 15:16 信息来源:霍山县诸佛庵镇  字体:[  ]

一、事项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办理材料

1.增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影印件1份。

2.减人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料影印1份。

(三)办理方式

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五)结果送达

网上服务大厅送达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点:霍山县政务新区

(九)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564-5022567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64-5022567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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