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办理材料
1.增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影印件1份。
2.减人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料影印1份。
(三)办理方式
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五)结果送达
网上服务大厅送达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点:霍山县政务新区
(九)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564-5022567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64-502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