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县级投资
文件依据:安徽省发改委《关于下达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2〕707号)、《关于下达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1〕1190号
分配标准:
县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55万元,县级配套70万元,共计325万元。
县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县级配套100万元,共计400万元。
文件依据:安徽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1〕1190号)、《关于下达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