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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落儿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有效期一年)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9-23 19:55 信息来源:霍山县落儿岭镇  字体:[  ]

各村、各林场、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落儿岭镇2022-2023防火年度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县林长制改革相关精神及《霍山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修定了《落儿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落儿岭镇人民政府                  

2022923

 

落儿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根据《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我县林长制改革相关精神的要求,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文章,结合我镇实际,特修定了本应急处置办法。

一、我县森林防火期内(2022920日至2023510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和镇班子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带班领导要立即向镇林长报告火情,并通知所在村村级林长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二、发生森林火灾所在村村级林长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集结和指挥本村扑火队伍,由本辖区火灾扑救向导带领,赴火场扑火。全镇83名村民组长兼任护林员及20名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担任各自管护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向导。

三、村级林长掌握现场火情后,一要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回馈火灾情况,二要根据需要安排本村其他村干部立即动员、组织附近适宜群众,参加火灾扑救。

四、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核准情况后,立即向县防火部门报告适时火情及是否需要支援。同时,合理调度镇森林消防中队或本镇周边村森林防火扑救队参加火灾扑救。

五、确定需要镇外森林火灾扑救力量支援后,立即安排专门人员到关键节点路口引导、带领救援力量,快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六、镇护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分别通知副指挥长及党政办等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

    七、在火灾现场的最高级别领导为现场指挥长,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全面指挥火灾扑救。遵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一旦发生人员受伤,要立即救治。

八、火灾现场指挥长要在火灾扑灭后,组织、安排足够人员留守火场,留置足够的防火器材和装备,防止死灰复燃。

  九、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向县防火部门报告扑灭情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一年。

关于印发《落儿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落儿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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