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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落儿岭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1-05 08:40 信息来源:霍山县落儿岭镇  字体:[  ]

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制定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制定意义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组织起来,压实压紧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举一反三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加油站)、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自建房、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起草过程

年关将至,为压实压紧责任,经镇政府相关部门1月3日集体开会讨论研究,决定在全组织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加油站)、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自建房、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于会后草拟出《落儿岭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报镇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1月4日正式发文《落儿岭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四、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组织起来,压实压紧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举一反三在全组织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主要任务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镇内规上企业根据实际规范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落实;鼓励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排查隐患,结合岗位风险和险情处置进行实操培训。鼓励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以案示警,定期组织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培训。

(二)狠抓规章制度执行。各类企业要紧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持续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氛围。推广小微企业、门店作坊安全生产承诺制监管,切实满足自身安全需求。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工作职责,镇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落儿岭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三)狠抓常态化监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坚持每月带队开展督查;在重要时间节点、自然灾害来临时以及典型事故(事件)后,应当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分管领导要及时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和任务,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进行追踪调度。摸清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形成日常巡查与监管执法的有效衔接;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级监管,对大中型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对小微企业进行巡查提醒。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帮扶与执法并重,“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的“服务式”执法,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对整改不力、问题屡犯的,严厉处罚,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六、创新举措

建立专项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分工及举措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规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2.规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职。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3.高危行业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能培训。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4.对新入岗、离岗6个月以上、换岗人员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5.小微企业针对性开展岗位实操和突发事件处置培训。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鼓励规上企业利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2.推进安责险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3.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鼓励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或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落实

 

 

2.各类企业要在显著位置公布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

各有关部门

 

 

3.组织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培训班,确保培训率达100%

各有关部门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规上企业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2.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宾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3.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要熟悉企业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会操作相应应急设施设备。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4.各类企业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二、狠抓规章制度执行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

1.规上企业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对屡次违规违章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2.各类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以及外包项目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3.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推动企业根据实际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2.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向所在地县区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3.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监管,切实满足自身安全需求。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规上企业明确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建立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2.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职

1.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工作职责。

镇安委会办公室

 

 

2.严格按照《落儿岭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落实各项监管职责。

各有关部门

 

 

三、狠抓常态化监管

()排查安全隐患常态化

1.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应当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开展隐患排查。

党政班子成员、各有关部门

 

 

2.在重要节日、党的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党政班子成员、各有关部门

 

 

3.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党政班子成员、各有关部门

 

 

4.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件后,各部门应当针对事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带队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

党政班子成员、各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1.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

 

 

2.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签字确认和存档备查。

各有关部门

 

 

3.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当由政府负责的隐患治理。

财政分局

 

 

4.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跟踪督办,确保实现闭环并向社会公布。

各有关部门

 

 

(十一)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

1.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确保每个企业有一个部门负责日常执法监管,建立日常巡查与监管执法的衔接机制。

各有关部门

 

 

2.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级监管,对大中型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对小微企业进行巡查提醒。

各有关部门

 

 

3.科学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坚持帮扶与执法并重,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服务式执法,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5.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各有关部门

 

 

6.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明察暗访等,及时进行交办督办

各有关部门

 

 

三、狠抓常态化监管

(十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常态化

1.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

 

 

2.依归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每季度集中发布。

各有关部门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十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

1.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相关专题专栏,创新开展安全宣传“七进”、“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消防安全月”、“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

各有关部门

 

 

2.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司法所

 

 

3.加强对群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

各村、各有关部门

 

 

(十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

1.部署开展消防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通、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消防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派出所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2.加强小火亡人防控,重点排查老、弱、病、残特别是独居老人等消防重点群体居住场所,开展敲门行动,落实上门宣传和关爱帮扶。

公安派出所、民政办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3.强化无水小区维修治理,推进无水小区既有消火栓系统维修改造,督促落实整改维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公安派出所、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分局负责落实。

 

 

4.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严查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安全疏散不足、厂房分割不满足安全条件等问题隐患。

公安派出所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5.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公安派出所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6.狠抓道路客运等安全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改善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公路通行安全系数,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公安派出所、建通办协助县公安、交通部门

 

 

7.以排查治理危大工程安全隐患、防高坠、防坍塌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零星工程的安全监管。

各有关部门

 

 

三、狠抓常态化监管

(十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

8.针对锅炉、电梯、气瓶、场车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市场监督管理所

 

 

9.对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落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分局(肖飞)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10.全面排查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分局(肖飞)、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11.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强化道路建设与供水、污水、通信、雨水、电力等各类管的协调管理,解决道路反复开挖、城市管网事故易发等问题。

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分局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12.持续推进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敏感时段,采取超常规措施,设卡驻防、严防死守,盯住重点人群,管住危险活动,严控野外用火行为。

林业站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配合

 

 

13.深入排查重点国有林区、旅游风景区、林区在建工地、公墓坟地、林农结合部、输配电设施等火灾易发多发部位,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林业站、旅游办、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站、供电所等部门负责

 

 

14.强化玻璃栈道、电动自行车、平台经济、农家乐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旅游办、交通、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

 

 

15.深入推进农民自备船、农业机械、旅游、电力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农业综合服务站、旅游办、经济发展办、安监所、供电所等部门负责

 

 

七、工作保障

人员保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经办人员;

政策咨询机关:落儿岭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汪未梁

联系电话:0564-5566001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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