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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落儿岭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5-05 09:36 信息来源:霍山县落儿岭镇  字体:[  ]


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各级关于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工作部署要求,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经研究,制定《落儿岭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防溺水工作负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进,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和学校,按期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各村要对辖区内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

二、压实水域看管责任。在当前中小学生普遍不具备游泳技能的情况下,管住人、看好水是防溺水最务实、最管用的措施。各村负责全面摸清辖区各类水域数量,明确权属主体,不明确的指定管辖。各村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巡查队伍,负责所属水域看管截至10月上旬,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各村负责所辖水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查清所属水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水利水保站负责督促落实到位

三、压实学生看管责任。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教育看管的直接责任主体()。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包保责任人要按规定落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非在校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相关部门要依法予以训诚,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四、强化宣传教育。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各村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电子屏幕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宣传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宣传车循环播报警示提醒。

五、完善家校社协同共管机制。学校要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组织镇村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学校、各村要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六、推进科技防溺水。鼓励人防、技防相结合,在重点水域尤其是人员喜欢戏水区域安装防溺水高清监控摄像等设备,通过智能人脸识别、同步通报村居、同步语音劝返,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

七、强化游泳技能培训。中心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家长要为孩子学习游泳技能创造良好条件。游泳是一项体育技能,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好处,但是游泳应该有监护人陪同到安全有保障的游泳池,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八、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各村要建立辖区水域权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责任。建立所属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村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看管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各村要建立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同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责任清单。

九、强化督导督查。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真落实。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留存检查记录。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亡的,严格追查问责。

十、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落儿岭镇人民政府

                                 202355

附件:

1. 落儿岭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 落儿岭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责任清单一览表

 

 

 

 

 

 

 

 

 

 

 

                      

 

 

 

 

 

 

 

 

 

附件1

落儿岭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人大主席候选人

        何文彬党委副书记)

          琳(党委副书记

刘太原(乡村振兴专员)

          党委委员、副镇长

  纪委书记

          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朱明芳宣统委员

余晓琪(组织委员)

  蕊(副镇长)

 (副镇长)

 员:邓良生(党政办)

万直霞(财政分局)

  琼(国土分局)

  江(水保站)

吴怀栋(派出所)

储贻盛(安监所)

 

 勇(卫办)

储菲菲(纪检办)

 (宣传办)

  (民政办)

储晓军(综治办)

汤慧越(团  委)

储雨婷(妇  联)

戚进荣(项目办)

吴永莉(农业综合服务站)

吴支友(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分局)

 波(卫生院)

 敏(中心校)

程玉海(落儿岭村)

陈宏胜(古桥畈村)

田玉洁(白云庵村)

 里(烂泥坳村)

俞德昌(太子庙村)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水保站储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中心校协助开展


附件2

 

落儿岭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责任清单一览表

 

村(学校)

包保责任人

落儿岭村

程魁、杨成

古桥畈村

陈琳、杨洋

白云庵村

何文彬、朱明芳

烂泥坳村

吴双

太子庙村

刘银、刘太原

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万蕊

落儿岭镇幼儿园

余晓琪

 

关于印发落儿岭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落儿岭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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