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儿岭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落政字〔2025〕54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落儿岭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落儿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落儿岭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5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六安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关于印发霍山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2025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通过2025年汛前调查,截至目前,全镇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滑坡类型,共有5处14户64人,灾害规模均为小型。其中:落儿岭村2处、烂泥坳村1处、古桥畈村1处、白云庵村1处。
二、2025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平均累计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多。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5℃左右,高温日数(日最高气温≥35C)较常年略偏多,主要出现在7月下旬至8月。6月中旬入梅,接近常年,7月中旬后期出梅,较常年偏晚,梅雨期偏长,梅雨量偏多,梅雨强度偏强,期间易出现短时强降水等对流性天气。出梅后有一段晴热高温天气,山区局部有伏旱。根据气象分析预测,台风今年可能影响较大,主要出现在8-9月份。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由于我镇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属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各类灾害性天气发生频率很高。根据预测,今年我镇汛期降水偏多,山区出现山洪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需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涝、山洪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和城镇内涝。预测2025年全镇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严峻,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 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为主。
三、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域
2025年度全镇5个村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受威胁的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方的村庄、重要交通干线、重大(要)工程建设项目、风景旅游区以及农村山区高切坡建房等。重点监控对象包括受威胁人数较多、受威胁财产较大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确定的风险区和风险点。
(二)重点防范期
5-9月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雨时节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期为3-4月,主要防范山区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月至次年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但仍然不能忽视融雪下渗引发的少量滑坡、崩塌。
全年应加强防范各类工程活动诱发产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扎实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和调查评价工作。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做好汛前调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紧盯降雨过程,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经常性的巡查排查工作,经核查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的,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
(二)深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专群结合智能化建设。持续完善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行政村、网格监测员、专业技术人员“五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分片包干、重心下沉的扁平化管理。加强对基层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提高识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好山包滑坡隐患点布设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设备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监测设备在隐患变形发育阶段早期感知能力,逐步实现自动化定向预警,提高预报预警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不断推动群测群防向专群结合的监测方式转变。镇自然资源、应急、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群测群防人员和受威胁群众,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镇村要编制本地区重要隐患点应急预案,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监测员培训,在重点村庄或重要隐患点开展宣传、组织演练,提高基层群测群防人员和群众识灾、辨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
(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各在册地质灾害点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统筹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一是采取搬迁避让项目。对风险等级高的隐患点,充分结合和美乡村、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等政策和资金,实施搬迁避让,及时防范化解灾害风险;二是采取工程治理项目。对实施的落儿岭村三角塘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项目,保持正常的巡查、监测、监管,上级专业机构认定稳定后进行销号存档;三是采取排危除险项目。对实施的烂泥坳村新屋滑坡地灾点排危除险治理项目,保持正常的巡查、监测、监管,上级专业机构认定稳定后进行销号存档;对正在实施的古桥畈五桂峡地质灾害点,加强治理过程中的日常巡查、监测、监管,确保安全完工,顺利运行。四是工程监管。加强对在建治理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对已经投入使用的防治工程,及时开展“回头看”,采取清淤、加固、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长期稳定安全运行。
(五)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压实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洽的部门监管职责,严格建设项目的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和防灾措施。农村切坡建房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切坡建房的,应当由农综站牵头,在镇自然资源、村镇建设技术人员的监督与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并做好护坡防护工作,防止因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委会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网格专管员具体负责、监测点监测员对巡查负责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防治工作责任。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管理、教育、建设、交通、水保、文旅、农综等部门以及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镇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避险转移、监测员补助、宣传教育等。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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