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基层洪涝干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防灾减灾基础,按照省市县防指总体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请各村(社区)参照镇级建设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期完成。诚挚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黑石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3月16日。征集方式:
1、电话(传真):0564-5246129(0564-524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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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渡镇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农村洪涝干旱灾害频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提升基层极端天气应对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按照省市县防指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我镇起草了《黑石渡镇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依据
《安徽省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经黑石渡镇安监所草拟,镇分管负责人审核研判、由镇党政办印发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托现有网格化体系,建立包保责任制,落实各级责任人职责,实现定格、定人、定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全乡辖区内风险隐患,掌握风险和隐患底数,实现隐患、风险、需转移对象清单化管理。
(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雨量、水位、地质灾害点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明确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方式、建立临灾“叫应”机制。明确受威胁人员转移条件、转移要求、转移时间;实现重点人群清单化管理。明确镇、村两级巡堤查险、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重点部位“关停撤”机制。明确信息报送要求。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按要求推进乡村两级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完善乡村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保障,进一步提高乡村两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夯实人民防线基础。积极组织开展演练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救灾和自救互助的能力。
黑石渡镇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夯实我镇基层灾害防御基础,提升村级水旱灾害应对能力,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县防指总体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提升基层极端天气应对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构筑防灾减灾“铜墙铁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设目标
聚焦“防汛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响应联动、应急支撑保障、人民防线基础”五个方面,各村(社区)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物资储备、预案编制、避险安置为抓手,开展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动构建责任全面落实、上下衔接有序、响应快速及时、指挥高效顺畅、风险管控严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体系,大力提升基层防御暴雨、洪涝、干旱等灾害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切实提升洪涝干旱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镇防指负责组织开展、监督指导全镇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村(社区)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承担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镇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涉及内容多、涵盖面广,各地要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稳妥地推进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整合现有人力、物力、信息和科技等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实现各部门、各系统之间协调联动,形成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设内容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1.健全机构
(1)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担任指挥长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确立承担镇防指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镇防办)和工作人员,镇防办主任由分管应急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承担防汛抗旱任务的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
(2)在应急响应期间,镇防指整合人员力量,成立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生活保障等应急工作组,分工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3)各行政村(社区)成立防汛抗旱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村防汛小组),由村书记(主任)担任组长。
2.落实责任
(1)建立镇领导、县直单位包村(社区)、镇干部包网格、村组干部包到户的“四位一体”联动防范体系,明确每一级包保责任人及其包保具体职责。
(2)村(社区)防汛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按村民组、居民区、水库山塘、沿河低洼地带、旅游景点、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威胁区等划分防汛责任网格,确定网格内受威胁的住户名单,落实镇村防汛包保责任人、网格责任人、巡查预警责任人(每个网格至少落实1名镇包保责任人、1名村组包保责任人、2名网格长和2名巡查预警人员,网格长和巡查预警人员实行AB岗),实行定格、定人、定责清单式管理。
(3)村(社区)防汛小组每年汛前将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立或调整分工报镇防指备案,并采用明白卡等方式实行责任告知制度,确保每名责任人熟知其具体职责。
3.完善制度
(1)制定值班值守制度,明晰值班职责,严格执行镇防指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村级防汛小组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巡查值守。
(2)建立前沿布防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响应期间驻村干部和村防汛小组工作明细,明确“要做什么、怎么做”,关键时刻,下沉一线组织开展防汛抗灾。
(3)镇防指应有固定办公、值班场所,配备电话、传真和计算机(含网络)等设备。
(4)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经费。
(二)建立隐患排查机制
4.全面排查
(1)镇防指组织对辖区内中小河流、圩堤、小水库、水电站、尾矿库、大山塘、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切坡建房、城区低洼易涝处、旅游景区、农家乐、危旧房屋、建筑工地、高空作业、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涉水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及敬老院、养老院、学校、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掌握风险和隐患底数。
(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闭环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制订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5.清单管理
(1)镇防指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以高、中、低标识风险程度,建立风险等级分类管控清单。在高风险区(部位)设立明显标示牌,镇防指统一标示牌材质、外观、内容等。
(2)对辖区可能受灾害风险威胁的人群,建立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进行建档立卡,施行动态管理。
(3)每年汛前将灾害风险等级分类管控清单、隐患整改清单、需转移对象清单报镇级防指备案。
(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6.监测预警
(1)各村(社区)配合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密、优化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布局,做到村(社区)有关联雨量站,加强现有监测站点、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及时、稳定传输监测数据。
(2)各村(社区)要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防汛责任人。
(3)村(社区)要配齐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预警设备和工具,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电话、短信等,确保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必要时开展“敲门”行动。
(4)建立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村组防汛责任人接到预警后,要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未反馈的,镇村防指抗旱指挥机构要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防汛责任人,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7.转移避险
(1)镇防指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照风险隐患,确定降雨和水位阈值,明确受威胁人员转移条件,强化预警和响应措施衔接,增强刚性约束。
(2)村级防汛小组汛前将汇总的风险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台账分解给各驻村干部、各转移责任人,确保每名干部、工作人员熟知风险点、避灾点分布情况,掌握需转移对象清单。
(3)组织村(社区)向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明确告知“何时转、谁来转、往哪转、怎么转”,确保群众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点位置。
(4)村级防汛小组要完善转移避险工作机制,根据指令、预警,提前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开展巡查排查,转移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应积极主动,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要争取时间,做到村自为战,果断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险。
8.应急处置
(1)镇防指和村级防汛小组建立汛期日常巡查和应急巡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巡查路线、巡查频次、巡查内容等。
(2)应急响应期间,村(社区)负责组织本地群众性巡查队伍和应急队伍按有关规定开展巡堤查险、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村级防汛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建立重点部位“关停撤”机制,按照权限,决定采取“三停”(停工、停业、停课)措施,撤离受威胁区群众。
9.信息报送
(1)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村(社区)至少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防汛工作动态、灾险情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2)灾害发生后,村应在 30 分钟内将本地突发险情灾情上报镇防指。镇防指在接到灾情险情后15分钟内口头上报县防指,并在1小时内进行书面上报,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镇防指应第一时间报县防指,并在1小时内书面详细报告县防指。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0.应急队伍
(1)镇防指统筹考虑应急能力建设需求,整合辖区中青年干部、基层警务人员、专兼职消防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社会力量等组建应急队伍,承担辖区突发险情灾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
(2)镇按不少于50人、村(社区)按不少于15人的标准分别组建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应急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县级防指统一基层应急队伍外观标识和服装,提升队伍荣誉感。
(3)镇为参与一线巡查的防汛责任人和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为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物资储备
(1)镇要有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包括代储点),村(社区)要有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包括代储点)。
(2)镇、村(社区)根据保护对象、灾害特点,明确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并按要求储备到位。
(3)有条件的村可视需要配备汽(柴)油发电机、排水泵等大件应急设备,暴雨洪涝灾害易发、交通不便的偏远村配备卫星通信设备。
12.避险设施
(1)镇要有1~2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100人的乡镇级应急避灾场所。
(2)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至少有1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5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
(3)完善避灾点布局,根据需要在村(社区)增设一批紧急临时避灾点,保障紧急情况所需。
(4)应急避灾场所要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储备好应急救灾物资,确保避难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13.应急预案
(1)编制修订镇村两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点明确职责分工、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风险管控、转移避险、信息报送等内容。综合考虑本地区常见灾害特点、降雨特征、地质构造和历史灾害等情况,合理确定灾害风险等级和预警指标,明确镇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措施。
(2)村(社区)要绘制暴雨洪涝风险图,标明风险区范围、隐患点位置、居住人员数量及分布、网格责任人、转移路线、避灾点等信息。
(3)严格预案修订、审批和备案程序,县级防指对镇级预案审查,镇防指对村级预案和暴雨洪涝风险图审查,镇预案和村级预案、暴雨洪涝风险图由镇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其中镇预案报县防指备案。
14.信息化支撑
(1)将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霍山县智慧水务)应用到镇、村级防汛责任人。
(2)镇防指将防汛责任人、风险隐患部位、需转移对象、队伍物资、应急预案等录入系统。
(3)推动县级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贯通到镇,为镇配备无人机,做到指挥调度可视化。
(五)夯实人民防线基础。
15.培训演练
(1)镇防指制定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汛前至少组织1次防汛责任人、抢险队员、巡堤查险人员等岗位培训。
(2)镇每年至少开展1次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需转移对象转移避险实战演练,演练侧重检验应急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群众知情参与度。做好演练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的汇总、存档。
(3)山丘区应加强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情形的演练。
16.宣传教育
(1)镇防指制定年度宣传计划,通过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使防汛避险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民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2)村(社区)应将暴雨洪涝风险图等张贴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上门入户发放明白卡,广泛告知群众防灾避险知识。
17.总结评估
(1)发生较大以上险情灾情后,镇在组织做好防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及时组织复盘总结,深入查找防范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责任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报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指。
(2)加强复盘总结成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补齐能力短板,夯实工程基础,不断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防指工作要求,按照制定方案、试点建设、全面推进三个阶段实施,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一)制定方案。县防指根据辖区内灾害特点和防汛抗旱任务,明确需要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名录,于2023年2月底前报市防办审核后报省防办。确定但家庙镇、单龙寺镇、佛子岭镇作为试点乡镇先行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县防指于3月底前制定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上报市防指备案。
(二)试点建设。试点乡镇在2023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分别于5月15日、31日、6月15日、30日上报县防办霍山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进度表。8月底前由县级防指组织自评,9月底前由市防指组织复核,省防办组织开展试点建设调研评估。
(三)全面推进。在调研评估、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镇、村(社区)开展标准化建设,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内容,8月底前完成县级自评,10月底前完成市级复核,12月底前省防办组织抽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防指统筹推进全镇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村(社区)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要把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编制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格开展创建。标准化建设涉及内容多、涵盖面广,创建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走过场,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落细落实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彰显特色亮点,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镇防指将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纳入年终考核,加强督查检查和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