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县(市、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等事项的通知》(财社〔2021〕40号),按照各地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任务数等因素,现下达你市、县(市、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3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目代码:Z135080000029。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于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二、脱贫摘帽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四、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