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3-20 08:59 信息来源:霍山县衡山镇  字体:[  ]

分配标准:

(1)在乡镇级医院住院治疗其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按以下比例 实施救助:对农村五保对象住院自付医疗费实行全额救助(另有规定的除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在1万 元以内(含1万元)的给予50%的救助,个人自付医疗费在1万元以上的给予60%的救助。其他城乡困难群众,个人自付医疗费扣除1万元后,在1万元以内 (含1万元)的给予50%的救助,超过1万元以上的给予60%的救助。

(2)在县级以上(含县外)医院住院治疗其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根据不同救助对象 按以下比例实施救助:对农村五保对象住院自付医疗费给予全额救助(另有规定的除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自付医 疗费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给予40%的救助,个人自付医疗费在1万元以上的给予45%的救助。其他城乡困难群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1万元后,在 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给予40%的救助,超过1万元以上的给予45%的救助。

(3)住院救助对象单次救助金额除农村五保户外,最高不超过5000元,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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