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全县达到一定规模的证照齐全、依法报检、规范免疫、合法经营的畜禽养殖户。
二、奖补范围。
(一)地方黑猪:⑴饲养的淮猪纯种公猪(已经省专家组鉴定登记);⑵饲养的纯种淮猪能繁母猪(已经省专家组鉴定登记);⑶开展纯种繁育(按业务主管部门计划繁育备案为准);⑷发展淮猪商品猪养殖,年出栏100头以上。
(二)生态养鸡:年出栏3000只以上。
(三)皖西白鹅:年饲养量达1000只以上。
(四)生态养羊:有规范羊舍100平方米以上,存栏达200只以上。
(五)大别山黄牛:年存栏达300头以上的大别山黄牛保种场。
三、奖补标准。全县共安排扶贫资金及财政资金70万元,对符合标准的养殖户从大到小依次补贴,补完为止。对本年度享受过其他农业项目资金的养殖场(户)不重复安排。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程序:由乡镇组织村级防疫员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进行调查登记,按户填写《2013年现代养殖业情况调查统计表》(附表1),由乡镇农业(畜牧)和财政部门进行初检和核实,汇总审核无误后,填报汇总表及验收申请表(附表2),签字盖章后,报县畜牧兽医局和县财政局农业股(电子版需用ExceL格式发至邮箱549652782@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联系电话:5023667,5022080)。
五、组织验收。
接到验收申请后,由县财政局、农委(畜牧局)组织验收组人员实地核实验收,填写验收表,并参照业务部门平时生产统计的情况、检疫数字、生产记录(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等,组织验收组对奖补对象进行最后确定,并填写《2013年现代畜牧业奖补验收表》(附表3),对调查统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确保调查统计真实可靠。
六、资金发放。对验收合格的养殖户由农委(畜牧局)负责补贴资金造册,县乡财政负责审核,张榜公示后及时将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打卡到户。
2013年11月1日
附表1: 2013年现代养殖业情况调查统计表
附表2: 2013年现代养殖业生产验收申请表
附表3: 2013年现代养殖业生产验收表
附表1:
养殖场(户) |
地 址 |
奖补 品种 |
数量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防疫员:
附表2:
县财政局、农委(畜牧局):
我们已对如下养殖业生产户进行了初验,现申请县农委进行验收。
养殖场(户) |
地 址 |
奖补品种 |
数量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
财政所(盖章): 农技服务中心(畜牧站):
年 月 日
附表3:
乡镇 村
养殖场(户) |
地 址 |
奖补品种 |
数量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验收组成员(签字):
验收单位:财政局 验收单位:畜牧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