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山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衡政〔2023〕64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衡山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衡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衡山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做好2023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3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霍山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通过2023年汛前调查,截止至目前,全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共计威胁11户35人、财产335万元,灾害规模均为小型。
(一)按照灾害类型分:崩塌2处、滑坡2处。
(二)按照稳定性划分:不稳定 3 处、基本稳定1处。
(三)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东石门村1处、南岳村1处、玉带桥村1处、高桥湾村1处。
二、2023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平均累计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暴雨日数略偏少,有气象干旱发生发展。气温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1.5℃,高温日数(日最高气温≥35℃)偏多,主要出现在7月中旬至8月上旬。梅雨 6月中旬入梅,接近常年,7月上旬出梅,较常年偏早,梅雨期偏短,梅雨量偏少,梅雨强度偏弱。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今年汛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较多,受暴雨或台风影响,出现局地性、突发性强降水的可能性仍较大,结合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预测2023年全镇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严峻,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为主。
三、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域
2023年度全镇12个村、社区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详见附件1),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受威胁的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村庄、学校、重要交通干线、重大(要)工程建设项目、风景旅游区以及农村山区切坡建房等。重点监控对象包括受威胁人数较多、受威胁财产较大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确定的风险区和风险点。
(二)重点防范期
5—9月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雨时节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期为3—4月,主要防范山区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月至次年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但仍然不能忽视融雪下渗引发的少量崩塌、滑坡。
全年应加强防范各类工程活动诱发产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扎实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和调查评价工作。村、社区要做好汛前调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紧盯降雨过程,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经常性的巡查排查工作,经核查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的,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
(二)深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智能化建设。持续完善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分局)、行政村、网格监测员、专业技术人员“五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分片包干、重心下沉的扁平化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加强对基层群测群防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识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配合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对重要隐患点布设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设备,做好已安装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设备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监测设备在隐患变形发育阶段早期感知能力,逐步实现自动化定向预警,提高预报预警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不断推动群测群防向专群结合的监测方式转变。县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持续升级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防治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发布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群测群防人员和受威胁群众,切实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镇编制本地区重要隐患点应急预案,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在重要隐患点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基层群测群防人员和群众识灾、辨灾、处置、自救、互求等能力。
(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各村、社区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对风险等级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有序推进搬迁避让,做到“应搬尽搬” ,及时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对风险等级较高、不宜搬迁避让的,实施工程治理,并对已竣工的工程治理项目定期开展工程维护。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隐患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治理措施,及时排危除险,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五)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压实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部门监管职责,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制度,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和防灾措施。农村切坡建房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易发区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建房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切坡建房的,应当在镇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与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并做好坡体的防护工作,防止因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防治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镇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管理、教育、城建、等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镇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经费,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监测预警、避险转移、监测员补助、宣传教育等。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技术保障,提升支撑能力。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防治技术指导水平,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能力,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和防治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强化驻地专业队伍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3年衡山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一览表
2、2023年衡山镇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一览表
附件1:
2023年衡山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一览表
重点防范村、社区 |
灾害类型 |
防灾、治理建议 |
东石门村、南岳村、玉带桥村、高桥湾村、牛角冲村、永康桥村、上元街社区、迎驾厂社区、锥子山村、城东社区、洛阳河村、满路桥村 |
崩塌、滑坡、泥石流 |
监测、警示 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