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工程、源头工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批示。2022年9月,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军分区印发了《关于印发六安市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五方面19条重点举措;2023年1月,霍山县人民政府、霍山县人民武装部印发了《贯彻落实(六安市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衡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市、县文件精神,结合衡山镇工作实际,修订了《衡山镇征兵工作奖惩办法》。
二、制定意义
2022年9月,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军分区印发了《关于印发六安市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要以部队建设发展需求为牵引,提高兵员质量。2023年1月,霍山县人民政府、霍山县人民武装部印发了《贯彻落实(六安市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衡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系统谋划,提出要聚焦适应征兵新形势、提高征兵工作质效,进一步激发基层征兵工作的积极性,要求镇武装部结合衡山实际,尽快修订《衡山镇征兵奖惩办法》。《衡山镇征兵工作奖惩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征兵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有关部署的具体行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衡山镇征兵奖惩办法》由镇武装部牵头起草初稿,在起草过程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集相关单位会商研究,对《衡山镇征兵奖惩办法》内容进行了细致讨论,并先后征求财政分局、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相关单位意见反馈,结合反馈意见对《衡山镇征兵奖惩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24日,分别征求了22个村居的意见,最终形成《衡山镇征兵奖惩办法》送审稿,先后经时任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伟,党委副书记、镇长王业平,党委书记朱启洲审签后由党政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完成既定征兵人数指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征兵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有关部署。
五、主要内容
第一条:提出了任务分解方式;
第二条:提出了返乡大学生差旅补助标准;
第三条:提出了村居任务完成情况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提出了发动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工作经费奖励标准;
第五条:提出了应征入伍青年思想退兵的惩戒举措;
第六条:提出了因相关原因退兵的,对负责征集参军的村居处罚举措;
第七条:提出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惩罚举措;
第八条:明确了解释主体;
第九条:明确了施行日期。
六、创新举措
在坚决贯彻落实、县市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无政策创新。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保障措施:加强征兵工作的奖惩力度,强调征兵工作的重要性。
下一步工作考虑:聚焦适应征兵新形势、提高征兵工作质效,进一步激发基层征兵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各村居年年完成、超额完成征兵指标。
政策咨询机关:衡山镇人民武装部
解读机关:衡山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502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