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负责基层党的建设,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文明实践、社会工作、人民武装、群团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乡镇范围内人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及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以及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五老”、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人员编制:10人
三、内设机构负责人:负责人 陈 艳
四、在岗人员名单: 负责人 陈 艳 办事员:刘 汇、徐全国、朱俊超、罗 丹、陈芳、赵欣欣、俞 静、黄志勇、杨成春
五、办公地点:镇政府大楼六楼
六、办公电话: 0564-3900093
七、邮箱:hs5022032@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