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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大化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8-26 09:14 信息来源:霍山县大化坪镇  字体:[  ]

关于印发《大化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大化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大化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

 

 

中共霍山县大化坪镇委员会

2022228    


大化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2021-2023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为确保我县成功创全国文明城市,就我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践行人民至上宗旨,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创新内容形式方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持创建常态长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部署,坚持一年打牢基础、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决战决胜总体工作安排,通过三年的时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民文明素质、城镇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确保为霍山县2023成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大化坪力量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要求,结合我镇创城实际,今后主要做好以下七个专班工作。

(一)城管执法组

 长:  锐

副组长:苏永华、程贤磊、杨  勇、彭巍巍、程  宝

 责:一是门店管理1.门面经营不出屋檐,治理乱摆摊、乱设点,严禁占道违章经营,做到“坐商归店、游商归市、摊点归位”;取缔沿街商铺遮阳棚、遮阳伞设置;早点小吃行业要严格按照市场管理和环保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做到前厅后厨、油烟净化、污水排放达标所有经营户须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2.未经批准,严禁占用集镇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开展宣传、促销、展销、表演、庆典、卖艺等商业活动举行相关活动,须到镇执法队申请备案,经许可后方可开展。3.临街建筑和商铺装修、更换门头广告搭架需占道的,需事先到镇执法队、安监所申请备案,施工中严禁装修垃圾和建筑材料、作业工具违规堆放。4.门店菜摊禁止出店经营,活禽、水产宰杀必须设置单独区域,封闭式处理,污水、垃圾禁止露天排放、堆放,确保卫生条件达标。5.各沿街商户、住户门前不允许搭建固定房、简易房,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依规强制拆除,伸缩遮阳棚设置前须到镇执法队报备审批。二是“六乱”治理参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场所、绿化树、绿化草坪,不得设置不符合镇容镇貌标准的设施,不得吊挂、晾晒、张贴、堆放和搁置有碍镇容镇貌、危及安全的物品。三是交通秩序1.严禁机动车在严管街道及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各种非机动车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整齐有序停放,避免造成交通堵塞。2.规范出租车、私家车、客运车辆、机动三轮车的停放秩序,做好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3.重型车辆、工程机械车辆禁止停放在集镇主干道范围内。四是农贸市场1.确保农贸市场内外环境整洁、交通顺畅。2.商户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有序经营,不得随意增添摊位或附属设施,不得将蔬菜、水果、肉类或其他物品伸出摊外,严禁私拉电线。3.实行活禽宰杀、售卖分区,宰杀区必须入铺封闭、外不可见,严禁污水露天排放,保证卫生状况,减少蚊虫滋生五是户外广告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白天美化、夜晚亮化”的要求,规范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和水平,严格控制楼顶广告,取缔商业占道广告,统一规范门头广告。1.对集镇沿街门牌店招进行清理整治,对未经批准或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旧、乱”门头广告予以拆除或责令整改。2.对在街道上随意散发小广告、宣传单、张贴“牛皮癣”的进行收缴和处罚。3.严格备案审批手续,门头广告设计须符合统一要求,门头广告制作前须到镇执法队报备审批。六是违章搭建全面清理违章搭建,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及影响镇容镇貌的乱搭乱建,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有关流程予以依法拆除。所有临时搭建、搭设附属房的需向镇国土所、安监所、执法队申请备案,符合集镇规划且经相关部门批准才可实施。

(二)志愿服务组

 长:孟亚运、  铖

副组长:凤冉冉、董功平、朱彩云、彭巍巍、程  宝

 责: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镇团委、妇联、镇中心校,组织镇青年干部、行业部门、周边群众,开展多彩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创城各项要求,结合乡风文明、移风易俗、文明创建、健康教育,开展系列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三)宣传推广组

 长:  宇

副组长:  铖

 责:一是注重氛围营造利用宣传画栏、小景观带等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准确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与宣传形式,按照节约、美观、统一、有效原则,制定年度公益广告宣传规划和工作安排。公园、学校、景区景点、商业街道、医院、银行、车站等社会公共场所按照要求刊播落实到位,形成浓厚的公益宣传氛围。二是做好典型宣传结合文明创建专栏及文明公告栏,做好优秀典型上报和反面典型的曝光。

(四)集镇建设组

 长:  婷

副组长:董晓雨

 责:一是集镇公共设施的监管和日常维护工作。二是抓好集镇建设文明施工,监督施工项目建筑材料摆放、毁坏及时恢复和建筑废弃物处理。

(五)环卫保洁组

 长:  举

副组长:万光林

 责:一是道路保洁。集镇道路清扫整洁、洒水车定时清洗,道路两侧及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白色垃圾。二是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内、生活垃圾分拣场外观清洁,污水不外流。三是集镇河道保洁。清除、打捞河道垃圾包括塑料袋、破衣服、泡沫等),清除两岸垃圾等堆积物。四是垃圾清运。垃圾应及时清运,清运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场地,做到车走地净。五是保洁人员及设施配备。按规定配备保洁人员、保洁设施,做好保洁设施的维护工作。

(六)问题化解

 长:  宇

副组长:苏永华、朱  锐、彭巍巍、程  宝

 责:负责将创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及时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确保创城工作有序开展。

(七)后勤保障组

 长:  俊

副组长:项思宇

 责:具体负责在创城工作中物资供应、人员协调、部门配合等工作。

、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大化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机构负责人、村(社区)书记、各行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涉及同志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二)明确要求,加强监督。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二级机构及各村(社区)要量化任务指标、分解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抽查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责任人,由镇纪委进行通报,确保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三)发动群众,全员参与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搭建居民乐于参与、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进一步将各类基层创建活动做实做深做活,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度、参与率和满意度,最大限度激发各类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形成文明城市共建、文明成果共享的良好氛围。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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