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阳乡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政办〔2024〕12号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霍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霍防指〔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太阳乡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阳乡党政办
2024年3月12日
太阳乡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乡基层灾害防御基础,提升乡、村两级水旱灾害应对能力,努力实现“不亡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按照县防指总体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并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提升基层极端天气应对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构筑防灾减灾“铜墙铁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设目标
聚焦“防汛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响应联动、应急支撑保障、人民防线基础”五个方面,乡、村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物资储备、预案编制、避险安置为抓手,开展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动构建责任全面落实、上下衔接有序、响应快速及时、指挥高效顺畅、风险管控严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体系,大力提升基层防御暴雨、洪涝、干旱等灾害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设内容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1.健全机构
(1)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立由乡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明确承担乡防指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乡防办)和工作人员,乡防办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承担防汛抗旱任务的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
(2)在应急响应期间,乡防指整合人员力量,成立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生活保障等应急工作组,分工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3)各村成立防汛抗旱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村防汛小组),由村书记(主任)担任组长。
2.落实责任
(1)建立落实县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包村、乡镇干部包网格、村组干部包到户的“四位一体”联动防范体系,明确每一级包保责任人及其包保具体职责。
(2)乡防指结合本地实际,按自然村、村民组、居民区、水库山塘、沿河低洼地带、旅游景点、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威胁区等划分防汛责任网格,确定网格内受威胁的住户名单,落实乡村防汛包保责任人、网格责任人、巡查预警责任人(每个网格至少落实1名乡镇包保责任人、1名村组包保责任人、2名网格长和2名巡查预警人员,网格长和巡查预警人员实行AB岗),实行定格、定人、定责清单式管理。
(3)乡防指每年汛前将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立或调整文件报县防指备案,并采用明白卡等方式实行责任告知制度,确保每名责任人熟知其具体职责。
3.完善制度
(1)制定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值班职责,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村级防汛小组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巡查值守制度。
(2)建立前沿布防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响应期间驻村干部和村防汛小组工作明细,明确“要做什么、怎么做”,关键时刻,下沉一线组织开展防汛抗灾。
(3)乡防指和村级防汛小组应有固定办公、值班场所,配备电话和计算机(含网络)等设备。工作制度要上墙,促进规范化管理。
(4)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经费。
(二)建立隐患排查机制
4.全面排查
(1)乡防指组织对辖区内中小河流、圩堤、小水库、水电站、尾矿库、大山塘、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切坡建房、城区低洼易涝处、旅游景区、农家乐、危旧房屋、建筑工地、高空作业、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涉水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及敬老院、养老院、学校、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掌握风险和隐患底数。
(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闭环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制订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5.清单管理
(1)乡防指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以高、中、低标识风险程度,建立风险等级分类管控清单。在高风险区(部位)设立明显标示牌,县防指统一标示牌材质、外观、内容等。
(2)对辖区可能受灾害风险威胁的人群,建立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进行建档立卡,施行动态管理。
(3)每年汛前将灾害风险等级分类管控清单、隐患整改清单、需转移对象清单报县级防指备案。
(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6.监测预警
(1)乡配合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密、优化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布局,做到村有关联雨量站,加强现有监测站点、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及时、稳定传输监测数据。
(2)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广播、网络、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防汛责任人。
(3)村要配齐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预警设备和工具,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电话、短信等,明确预警责任人,确保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必要时开展“敲门”行动。
(4)建立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村组防汛责任人接到预警后,要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未反馈的,乡村防指抗旱指挥机构要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防汛责任人,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7.转移避险
(1)乡防指会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风险隐患,确定降雨和水位阈值,明确受威胁人员转移条件,强化预警和响应措施衔接,增强刚性约束。
(2)乡防指汛前将汇总的风险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台账分解给各驻村干部、各村防汛工作小组、各转移责任人,确保每名干部、工作人员熟知风险点、避灾点分布情况,掌握需转移对象清单。
(3)组织村向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明确告知“何时转、谁来转、往哪转、怎么转”,确保群众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点位置。
(4)建立转移责任人和被转移人员一一对应清单,提前“一对一”落实应急情况下的转移避险措施。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联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5)乡防指完善转移避险工作机制,根据指令、预警,提前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开展巡查排查,转移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应积极主动,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要争取时间,做到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果断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险。
8.应急处置
(1)乡防指和村级防汛小组建立汛期日常巡查和应急巡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巡查路线、巡查频次、巡查内容等。
(2)应急响应期间,乡、村负责组织本地群众性巡查队伍和应急队伍按有关规定开展巡堤查险、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乡防指根据有关规定,建立重点部位“关停撤”机制,按照权限,决定采取“三停”(停工、停业、停课)措施,撤离受威胁区群众。
9.信息报送
(1)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乡、村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防汛工作动态、灾险情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2)灾害发生后,村应在30分钟内将本地突发险情灾情上报乡防指。乡防指在接到灾情险情后15分钟内口头上报县防指,并在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乡防指应第一时间报县防指,并在1小时内书面详细报告县防指。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0.应急队伍
(1)乡防指统筹考虑应急能力建设需求,整合辖区中青年干部、基层警务人员、专兼职消防员、民兵应急排、预备役人员等组建应急队伍,承担辖区突发灾情险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
(2)乡按不少于50人、村按不少于15人的标准分别组建应急队伍。按县防指要求统一基层应急队伍外观标识和服装,提升队伍荣誉感。
(3)乡为参与一线巡查的防汛责任人和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为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物资储备
(1)乡建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包括代储点),村要有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包括代储点)。
(2)乡、村根据保护对象、灾害特点,明确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并按要求储备到位。
(3)有条件村可视需要配备汽(柴)油发电机、排水泵等大件应急设备,暴雨洪涝灾害易发、交通不便的村配备卫星通信设备。
12.避险设施
(1)乡将设1~2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100人的乡级应急避灾场所。
(2)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安置人数不小于5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
(3)完善避灾点布局,根据需要在村组增设一批紧急临时避灾点,保障紧急情况所需。
(4)应急避难场所要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储备好应急救灾物资,确保避难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5)完善避灾点布局,根据需求在自然村增设一批紧急临时避灾点,作为群众身边的“安全岛”。
13.应急预案
(1)编制修订乡村两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点明确职责分工、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风险管控、转移避险、信息报送等内容。综合考虑本地区常见灾害特点、降雨特征、地质构造和历史灾害等情况,合理确定灾害风险等级和预警指标,明确乡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措施。
(2)村要绘制暴雨洪涝风险图,标明风险区范围、隐患点位置、居住人员数量及分布、网格责任人、转移路线、避灾点等信息。
(3)严格预案修订、审批和备案程序,县级防指对乡级预案审查,乡防指对村级预案和暴雨洪涝风险图审查,乡预案和村级预案、暴雨洪涝风险图由乡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其中乡预案报县防指备案。
14.信息化支撑
(1)将防汛抗旱“三大系统”应用到乡、村级防汛责任人。
(2)乡防指将防汛责任人、风险隐患部位、需转移对象、队伍物资、应急预案等录入相关系统。
(3)推动县级应急指挥中心贯通到乡,为乡配备无人机和操作员,做到指挥调度可视化。
(五)夯实人民防线基础。
15.培训演练
(1)乡防指制定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汛前至少组织1次防汛责任人、抢险队员、巡堤查险人员等岗位培训。
(2)乡每年至少开展1次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村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需转移对象转移避险实战演练,演练侧重检验应急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群众知情参与度。做好演练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的汇总、存档。
(3)加强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情形的演练。
16.宣传教育
(1)乡防指制定年度宣传计划,通过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使防汛避险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民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2)村应将暴雨洪涝风险图等张贴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上门入户发放明白卡,广泛告知群众防灾避险知识。
17.总结评估
(1)发生较大以上险情灾情后,乡在组织做好防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及时组织复盘总结,深入查找防范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责任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报乡党委政府和县防指。
(2)加强复盘总结成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补齐能力短板,夯实工程基础,不断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防指工作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全面建设两个阶段实施,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一)制定方案。乡防指于3月底前制定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上报县防指备案。
(二)全面建设。乡要在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分别于5月15日、31日、6月15日、30日上报县防办霍山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进度表(见附件1)。7月底前乡防指组织自评,8月底报由县级防指组织审核,9月底前由市防指组织复核,省防办组织开展试点建设调研评估。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防指统筹推进全乡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村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要把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编制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格开展创建。标准化建设涉及内容多、涵盖面广,创建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走过场,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细落实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彰显特色亮点,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
(三)落实经费保障。乡统筹资金,加大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投入,保障相关经费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进有力,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较好的村,给予适当补助。
(四)加强督导考核。乡防指将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纳入年终考核,加强督查检查和指导,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