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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6-14 17:26 信息来源:霍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局门户网站各项政民互动等栏目舆情回应工作的管理,确保政民互动信息回复的权威性、时效性,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依据省委办公厅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回应,是指“县、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百姓畅言”、“部门邮箱”等栏目和厅门户网站的“领导信箱”、“网上投诉”、“答疑解惑”等栏目的信息。
    第三条  舆情回应的流程如下:
    1、指定专人从“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收集有关信息交局办公室;
    2、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批转相关处室、局、单位;
    3、各股室在规定时限内将有关信息处理完毕后,经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分管局领导签审,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交局办公室;
    4、局办公室将回复信息上网发布。
    第四条  各股室收到舆情信息后,应指定专人按时效认真处理有关信息。
    各股室可以直接处理的舆情,在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反馈意见;需要有关部门调查、协调处理的,应在收到信息后2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反馈意见;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第五条  局办公室每月要对舆情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报有关领导,同时做好归档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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