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霍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霍山县人社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法定权限,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领导姓名、分工等。
2、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3、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及依据,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和进展情况,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等。
4、本单位不含保密事项的统计信息。
5、本单位作出和拟作出的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或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重大行动,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政策以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等。
6、 本单位各类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信访、举报工作的方式、程序等。
7、人事人才工作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主题分类 |
名称 |
信息来源 |
文号 |
访问量 |
关键词 |
发布日期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
2.组配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发布机构: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5.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6.信息来源:信息发布渠道。
7.文号: 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8.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
9.发文日期: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10.访问量: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霍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ahhuoshan.gov.cn/index.html
本机关受理点:霍山县人社局702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64-5022567。
本机关还将采用网络、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现场查阅点:霍山县人社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霍山县人社局大楼(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7楼702;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4-5022567 。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霍山县人社局办公室(7楼702室)
办公地址:霍山县人社局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4-5022567
传真号码:0564-3912196
邮政编码:237200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霍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3912196)、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寄至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2办公室,邮编237200。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渠道向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564—5022567)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4、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霍山县人社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霍山县人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霍山县人社局大楼7楼702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4—5022567。
传真号码:0564—5022567。
互联网联系方式:7493348@qq.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64-5022567,地址:霍山县人社局大楼7楼702室,邮编:237200。也可以通过霍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