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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3-28 15:00  字体:[  ]

一、机构设置

王远任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站长,现有工作人员6名。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霍山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 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2. 依法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整治。

3. 负责辖区内污染投诉、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生态环境破坏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 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工作。

5. 积极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行动、专项执法检查。

6. 负责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

7.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 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扫黑除恶、环境信用评价等工作。

9. 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防御、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10.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

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03室。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4-3912058,邮箱:hbj5026942@163.com。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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