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朱德良就《关于印发2023年度“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作出解读,具体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户返贫致贫,进一步繁荣农村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切实保障脱贫户、监测户以及边缘户基本生活需求,增加家庭收入,防止因疾病或自然灾害等导致再次返贫,为脱贫户自身发展提供坚强后盾。
三、工作目标
切实保障我县脱贫户、监测户等实实在在地享受防贫保政策实惠,应保尽保,愿保尽保。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前期,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339号)和《六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贫保”综合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农险办〔2021〕6号)、六安市农险办《关于加快推进“防贫保”健康保险承保工作的通知》(农险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和六安银保监分局霍山监管组多次会商共同制定,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实施,于2023年2月22日完成印发。
五、主要内容
全文主要从七个方面介绍政策内容,分别是承保机构、参保对象、保险险种、保险期限、保险保费、保费来源、保费收缴。政策实施对象是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施“3+3”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保险责任履行期限为一年,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霍山县支公司,农户按照自主自愿原则选择自选险种,保费由财政和农户按比例承担。
六、创新举措
积极鼓励村里集体经济较好的村为缴费有困难的农户代缴保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级配套保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下一步将积极宣传防贫保政策,争取地方农口龙头企业、村级集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缴费有困难的农户代缴保费。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敦促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降低赔付门槛,加大赔付力度,提升农户既得利益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