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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3-15 09:17  作者:杜如云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各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现将《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

 

为扎实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按期实现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安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从重硬件建设向重内涵发展转变,破解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基本形势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基础上,推动实现所有儿童少年“上好学”为目标的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战略。我省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首倡地。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政府主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区域推进”的原则和“办学条件标准化、资源配置均等化、办学行为规范化、教育教学优质化”的发展思路,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体制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17年,我省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提前3年完成规划的目标任务,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动态的、长期性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对于基本均衡,是一个“上台阶”“抓引领”“促内涵”“贴民心”的工程。当前,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等方面与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还有明显差距,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的差距依然存在,城乡师资队伍结构不平衡,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城镇大校额大班额不同程度存在,要破解这些难题,必须攻坚克难,标本兼治,必须坚持有教无类、坚持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必须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抓师资队伍,抓育人质量,通过加强资源配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化解大班额,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转变教育理念等措施,在全面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按期实现《安徽教育现代化2035》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目标规划

为实现2035年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覆盖的目标,根据我省实际,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础,聚焦重点;整体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实施“三步走”战略。   

第一阶段(启动试点阶段):2020年至2022年。在尊重各地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含承担教育职能的开发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按照《加快推进安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规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典型引路,严格标准、严把质量,着力做好标准、质量、机制建设。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至2030年。在充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其余基础相对薄弱的县(市、区)实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在2030年之前95%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三阶段(攻坚提升阶段):2031年至2035年。对已经通过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对少数还未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给予重点指导、积极帮扶、聚力攻坚,在2035年之前实现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覆盖。

工作机制

    1.动态监测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健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程动态监测体系,通过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家团队,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各县(市、区)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瓶颈问题,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服务。

2.政策联动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作为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前置条件,各地要对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标准、优质均衡标准和学校管理标准,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政策联动长效机制,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3.督导考核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将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纳入到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以督导为抓手,实施奖补机制,建立督导整改问责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

    4.宣传推广机制。围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及时推广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的典型经验与突出成效,支持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合力推进的局面。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协同推进。各市要积极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督促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完善政府统筹推进机制,建立教育、财政、发改、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会商,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强化统筹,规划引领。各市要指导县(市、区)结合实际,按照远近结合的原则,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规划和实施步骤,形成统筹规划、典型引路、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督导评估规划进度安排上,要把握好达标进度和达标质量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进度。先期通过国家基本均衡发展认定的县,要加快实施,率先突破,作出示范;基础相对薄弱的县,要统筹规划,夯实基础,循序推进。

3.强化指导,务实求效。各市要积极指导帮助各县(市、区)按照优质均衡的标准和要求补缺补差,补齐短板。督促县级政府保持重视程度不减、投入力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着力解决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校管理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把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附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时间表

 


附件

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时间表

 

                                  (113个,含8个开发区)                  单位:县(市、区)

阶 段

第一阶段(共28个)

(2020-2022年)

第二阶段(共85个)

(2023-2030年)

第三阶段

(2031-2035年)

 

 

 

县(市.区)

 

 

合肥市:庐阳区 包河区 蜀山区

瑶海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亳州市:蒙城县

宿州市:灵璧县

蚌埠市:蚌山区

淮南市:大通区 八公山区

淮北市:相山区

滁州市:天长市 凤阳县

六安市:舒城县

马鞍山市:当涂县

花山区 雨山区

芜湖市:繁昌县

铜陵市:铜官区 义安区 郊区

池州市:贵池区  青阳县

宣城市:广德市

安庆市:迎江区 宜秀区

黄山市:徽州区 黟县

 

合肥市:肥西县 巢湖市 肥东县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丰县 庐江县

淮北市:杜集区 烈山区 濉溪县

亳州市:谯城区 涡阳县 利辛县

宿州市: 泗县 埇桥区 萧 县 砀山县

蚌埠市:怀远县 五河县 固镇县 龙子湖区 禹会区 淮上区 蚌埠经济开发区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阜阳市:太和县 界首市 颍泉区 颍州区 颍东区 临泉县 阜南县 颍上县

淮南市:凤台县 毛集实验区 寿县 谢家集区 潘集区 田家庵区

滁州市:南谯区  全椒县  琅琊区 明光市 来安县 定远县

六安市:金寨县 霍山县 霍邱县 金安区 裕安区 叶集区

马鞍山市:博望区 含山县 和县

芜湖市:南陵县 无为县 芜湖县 镜湖区 弋江区 鸠江区 三山区

宣城市:宁国市 泾县 宣州区 郎溪县 绩溪县 旌德县

铜陵市:枞阳县

池州市:东至县 石台县

安庆市: 桐城市 大观区 怀宁县 潜山市 太湖县 宿松县 望江县 岳西县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黄山市:屯溪区 黄山区 歙县 休宁县 祁门县

 

 

 

前两个阶段未通过督导评估的县(市、区),纳入第三阶段集中开展攻坚。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印发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室,各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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