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民〔2022〕47号
霍山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基层协商是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我县前期已出台《霍山县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基层协商的机制、形式、流程等进行了规范,设立议事会、恳谈会、民主评议会等基层协商平台,建立协商成果采纳、公开、运用和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文件出台后我县积极开展了全省协商示范点申报工作,经评估,与儿街镇山王河社区、但家庙镇但家庙村、衡山镇文峰社区、东石门村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广协商示范点的成功经验,推动我县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实现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基层协商局面,更好助力我县乡村振兴。
霍山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余方法
承办责任人:万皓月
联系电话:0564-3900680
抄报:县政府办、县政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