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6-02-20 00:00  字体:[  ]

霍山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县财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

  (二)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决算;负责推行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及“三公”经费统计上报;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业务。

  (四)负责制定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县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拟订县级政府采购有关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五)参与拟订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资金支出;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落实并督查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的执行。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等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的执行,编制县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编全县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需要由全县统一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拟定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以下转移支付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省、市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九)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督查、考核等工作;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和发放财政惠民资金工作。

  (十)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财政管理、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资金的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负责全县房改资金管理和使用。

  (十三)按照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依法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四)拟定财政系统监察审计制度;负责对全县财政资金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定期对财政系统的资金、项目、工程等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受理信访、举报和申诉;负责财政系统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霍山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不包括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预算。

三、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51万元,占100%。

四、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1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51万元,占89.87%;项目支出83万元,占10.1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预算819.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2.09万元。

2、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霍山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22.9万元。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仅包含局本级。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9万元,与2015年度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度持平。

六、附表

1、2016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表

3、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财政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单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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