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财预〔2023〕12号
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预算公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县财政局制定了《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霍山县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
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为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继续拓展预算公开领域、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公开内容
1.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应当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公用经费类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2.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预算,下同)应当公开人员类、公用经费类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表应当包括 2023年收支总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等14张表格,转换成PDF格式作为附件公开【注:表1至表13预算公开表数据获取路径: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编制—预算报表—部门预算公开表La2023;表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绩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查询导出(1个项目生成1张表)】。部门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人员类、公用经费类支出应当公开到款。部门公开预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从第二季度起,按季度公开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具体包括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公开预算金额、支出数额和执行进度等信息(见附件4),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3.单位预算。单位预算应当公开人员类、公用经费类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表应当包括2023年收支总表、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23 年项目支出总表等14张表格,转换成 PDF格式作为附件公开【注:表1至表13 预算公开表数据获取路径: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编制—预算报表—部门预算公开表La2023;表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绩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查询导出(1个项目生成1张表)】。单位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人员类、公用经费类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单位公开预算时,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4.“三公”经费预算。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各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5.预算绩效。财政部门要随政府预算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要随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类型、立项依据、实施主体、起止时间、项目内容、年度预算安排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6.政府债务。财政部门要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除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外,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应全部主动公开;依法界定属于秘密事项的信息不予公开。对预算支出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在保持支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涉密内容作区分处理, 将不涉密的内容依法公开。
(三)规范公开时间
1.政府预算。县财政部门于2023年1月20日集中公开2023年政府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预算绩效和政府债务等信息。财政部门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公开政府预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
2.部门预算。县直部门负责于2023年2月6日集中公开部门预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
3.单位预算。县直单位负责于2023年2月6日集中公开单位预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
(四)规范公开方式
1.政府预算。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算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
2.部门预算。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预算公开栏目,将部门预算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
3.单位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预算,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可以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预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等公开,或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对以上公开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均要编制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立预算公开专栏,汇总展示公开的预算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预算法第十章第九十二条规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财政部门和县直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持续跟踪落实到位,确保预算公开经得起检查检验。
2.压实公开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公开工作,县直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预算,并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预算公开前,县直部门、单位要认真审查公开文本,按程序报部门单位负责人审定。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错漏。公开后,对公开情况常态化跟踪核查,确保预算信息长期保持公开状态。
3.妥善回应关切。财政部门和县直部门单位要积极加强预算公开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方便社会公众理解。对于预算公开中遇到的重大、共性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县财政部门和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反馈,切实妥善解决。
附件:1.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参考格式
2.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参考格式
3.2023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参考格式
4.2023年x季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参考
格式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
霍山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 年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