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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同意“霍山红火焱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4-24 09:43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同意霍山红火焱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通知

 

霍山红火焱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送的变更名称及办公地址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代理记帐机构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霍山红火焱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 六安鑫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为: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西侧阳光丽景小区商9栋109

二、陈芳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张梅、刘杰为专职从业人员。

三、六安鑫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的代理记账业务范围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部门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你单位接通知后将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交回县财政局,同时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五、六安鑫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34152520210002。


特此通知

 

霍山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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