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同意“霍山红火焱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通知
霍山红火焱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送的变更名称及办公地址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代理记帐机构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霍山红火焱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 “六安鑫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为: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西侧阳光丽景小区商9栋109。
二、陈芳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张梅、刘杰为专职从业人员。
三、“六安鑫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的代理记账业务范围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部门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你单位接通知后将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交回县财政局,同时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五、“六安鑫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34152520210002。
特此通知
霍山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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