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水务局“六安市霍山县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6-01-30 15:52 信息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山县水务局六安市霍山县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6130---202525

联系电话:0564-502075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霍山县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二、建设单位:霍山县水务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

霍山县水务局拟在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乡投资39550.68万元,环保投资490万元。本次水库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排水管网 30.8km;增设西部新城排涝泵站1座,改造排涝沟11.49km;整治城区柳林河、幽芳河、高庙河、新店河四条排涝通道总长25.62km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为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尾气;施工扬尘通过定时洒水,可得到有效控制;机械尾气通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方式,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厌氧沤肥后农用或接管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期间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在运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噪声,均为间歇性噪声源,噪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污染主要是由多余土方及排洪渠清理产生的垃圾及沟道清淤和生活垃圾组成。河道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建设单位清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建渣,由建设单位清理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植物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要求对岸边沿线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严禁砍伐,不准攀折树枝,不准剥损树皮,不准借树木搭棚、作业,不准在树上挂物、敲钉、刻划。在树冠垂直投影外两米的范围内,不准挖土、堆物、造房、作业,不准倾倒有害的废水废渣。禁止其他一切影响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生长的行为。

6、水生生态影响

施工期设备振动和运输车辆噪声会对水生物种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河道疏浚还有对水质产生扰动。通过避开重点保护动物 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进行施工作业;优化施工方案,施工区域优先避开重点保护动物活动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保护动物等方式降低施工期影响

7、水土流失的影响

通过主体工程区采取临时苫盖措施;避开雨季施工,在施工场地 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临时堆土区施工前彩条布临时铺垫,周围设编织袋装土拦挡,雨季在临时堆料顶面用塑料彩条布对其进行覆盖,挡土墙外设临时排水沟,施工期土石方妥善处置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影响。

、环评主要结论

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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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山县水务局六安市霍山县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公示版.docx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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