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考核办法》。经过考核,现将2024年度全县兽医社会化补助资金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惠牧.xlsx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霍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4楼1405
投诉监督电话:0564-502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