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防﹝2024﹞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清明五一期间是我县森林火灾高危期,也是林(农)业生产的重要时段,森林防火任务十分繁重。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压实责任
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要全面深入开展春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坟头墓地、输配电线路、林区在建工程等关键部位和设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要逐一排查,建立台账,落实监护人及其监管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标语、宣传车、网格员小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禁火令”、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知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督促森林防火网格成员、生态网格员加大巡查巡护频次,主要进山入口、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明确专人24小时值守,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要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火源管控,严格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情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四、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和报告火情信息。森林扑火器材装备保持状态良好,保证随时投入使用。各级森林防扑火队伍在高风险时段保持24小时备勤,做到反应迅速、出击及时,确保火情早期处理快速有效。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