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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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 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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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置 |
1.城区内所有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条条单位、驻霍山办事机构人员及居民住户等:4.5元/人·月; 2.各类学校和培训班按在校生数:4元/生·学期; 3.机关、团体、单位办公区垃圾:5人以下 50元/月;5-10人 100元/月;11-15人 150元/月;16人以上 200元/月; 4. 临街非饮食业个体工商户:0.8元/月·平方米; 5. 临街摊点:1-2元/天; 6. 个体饮食、快餐店、洗头房:40元/月·间; 7. 美容院、宾馆、招待所、浴池、桑拿、足疗、茶馆等服务业:5元/月·床·(椅); 8. 饭店、宾馆餐饮部:15元/桌·月; 9. 电影院、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棋牌室、网吧、游泳馆、体育馆、娱乐休闲场所等:0.4-0.6元/月·平方米;网吧8-10元/月·机; 10. 企业、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物业小区:40元/吨; 11. 各类停车厂、汽车修理产、机动车清洗、加油站、摩托车修理:150-280元/月;摩托车修理 20-30元/月; 12. 废品回收站:200-400元/月; 13. 营运客货车(小、中、大型):机动三轮车、出租车100元/年;大巴、货车(五吨以下)120元/年;大巴、货车(五吨以上)140元/年; 14. 城区运砂石土四轮车: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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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式:政府制定 2.部门:霍山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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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3.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皖价服〔2007〕207号 4霍价〔2005〕68号 5. 皖价服〔2012〕161号 6.霍价〔2015〕11号 |
税务执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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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
政府 部门 |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
1. 新建、改建、扩建、拆迁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装潢废料:2元/平方米 2. 城市砂石、土方转运、调剂:0.5元/m³(运距1000米以内);0.7元/m³(运距1000-1500米);1.0元/m³(运距1600米以上) |
1.方式:政府制定 2.部门:霍山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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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3.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皖价服〔2007〕207号 4.霍价〔2005〕68号 |
税务执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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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占用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施工占道 |
1. 主干道:0.16-0.48元/立方米·日 2. 次干道:0.12-0.20元/立方米·日 3. 支路:0.08-0.16元/立方米·日 4. 街巷道路:0.08元/立方米·日 |
1.方式:政府制定 2.部门:安徽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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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1993〕410号 2.省建设厅、 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 3.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 费〔2002〕186号 4.省物价局、 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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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