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单龙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6日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纪〔2022〕24号)及霍农〔2022〕39号文件精神要求,整治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决定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大会精神和市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要求,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结合我镇当前村级“账务分设”工作,健全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村级“账务分设”不合理问题。根据霍农〔2021〕56号文件精神做好村级“账务分设”工作,对已开展“账务分设”的村,严格按照《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整治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划分不合理问题,重大事项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定。
(二)整治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设置不规范问题。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有关工作,全面排查存在的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多个账户问题,防止村集体资产在监管平台之外循环,出现规避监管的风险。要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农政改发〔2020〕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我县《关于印发<构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一社三会+N公司(合作社)”运作模式和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仅保留基本存款账户,对多余的一般结算账户等银行结算账户及时予以注销。
(三)整治集体经济组织项目运营不规范问题。重点聚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立项不规范,公示不到位,运营管理、收益分配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及下属合作社、公司等项目管理,对村集体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履约、不公开的予以全面整治,重新发包或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四)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村级“账务分设”工作,做好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建立台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使用中损公肥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五)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
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各村围绕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农村“三资”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涉及到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举措、责任、成效等四个清单,台账清单于6月23日前报送至镇农经站。
(三)推进整改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专人负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报送,确保11月底前问题整改彻底。镇纪委及镇农经站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全流程、全过程督导督查,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12月10日前,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开展部署情况、治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5个方面,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镇农经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督查调度。专项行动持续到今年年底,实行“双周督促、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各村要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情况,每月17日前报镇农经站。
(三)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政策要求,引导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四)完善监督机制。各村要主动公开县、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镇农经站。县级举报电话及邮箱:5022427、5022559,hsnjglzx@163.com。镇级举报电话:5666661
附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附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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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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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附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2022 年 6月17日
序号 |
排查问题 |
整改举措 |
责任人 |
进展成效 |
1 |
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设置不规范 |
保留基本存款账户,多余结算账户及时予以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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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