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
工作的通知
磨政字〔2021〕83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村公路“七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广泛、全面地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服务。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内容、压实责任,务求公路建设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内容
“七公开”内容包括:
1、建设计划。镇、村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要及时公开。
2、补助政策。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内容。
3、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公开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招标方式、中标结果等。
4、施工管理。公开工程概况、施工许可、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岗位职责、主要原材料等。
5、质量监管。公开质量管理单位或监督机构、主要职责、质监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内容及方法、检查结果等。
6、资金使用。公开建设资金筹措、资金来源等。
7、工程验收。公开工程验收方式、评定结果、竣(交)工验收证书等。
三、压实责任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七公开”工作,积极成立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公开工作。
二要增强公开实效。公开层级下沉到自然村、到户要确保群众对公开公示信息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确保公开公示效果。
三要严格监督考核。镇政府纪委监察部门将定期检查“七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对于公开信息不准确、公开不及时的村和单位将予以通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磨政〔2021〕83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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