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磨政字〔2021〕179号
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21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请各部门立即开展新一轮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具体措施,做到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节前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两节”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突出重点行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各村、各部门要针对节日特点,结合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农民自备船: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加强我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自用船非法载人、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道路交通:要认真分析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及早做好预案,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公安派出所、交警七中队要加强对砂石运输车队、“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旅游包车等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旅游:要针对群众出行意愿强烈、大别山扶贫旅游快速通道沿线局部节点可能爆满的情况,提前做好疏导方案,合理控制人流密度。要切实加强各类景区景点、专用车船、游乐设施、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漂流、游船等容易发生事故的旅游项目,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消防: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多合一”场所、农家乐、敬老院等重点单位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安监所、公安派出所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和监控,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防“三违”工作措施。烟花爆竹:安监所要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两节”期间“打非”工作,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场所是否符合经营安全条件,是否采购、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对不符合经营安全条件的,责令立即整改,严格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工贸:安监所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特种设备等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筑施工:项目办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农民自建房:国土部门要加强农民自建房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非煤矿山:安监所要加强对胡家河金龙矿业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派专人监控。
三、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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