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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9-22 09:30 信息来源:霍山县磨子潭镇  字体:[  ]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磨政字〔2021179


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21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请各部门立即开展新一轮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具体措施,做到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节前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两节”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突出重点行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各村、各部门要针对节日特点,结合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农民自备船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加强我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自用船非法载人、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道路交通:要认真分析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及早做好预案,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公安派出所、交警七中队要加强对砂石运输车队、“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旅游包车等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旅游:要针对群众出行意愿强烈、大别山扶贫旅游快速通道沿线局部节点可能爆满的情况,提前做好疏导方案,合理控制人流密度。要切实加强各类景区景点、专用车船、游乐设施、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漂流、游船等容易发生事故的旅游项目,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消防: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多合一”场所、农家乐、敬老院等重点单位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安监所、公安派出所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和监控,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防“三违”工作措施。烟花爆竹:安监所要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两节”期间“打非”工作,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场所是否符合经营安全条件,是否采购、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对不符合经营安全条件的,责令立即整改,严格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工贸:安监所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特种设备等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筑施工:项目办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农民自建房:国土部门要加强农民自建房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非煤矿山:安监所要加强对胡家河金龙矿业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派专人监控。

三、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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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政字〔2021〕179号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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