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批复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22 11:18 信息来源:霍山县磨子潭镇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建设计划的通知》(皖水移〔2023〕24号)精神,经省市审核同意,现将我县2024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乡镇上报的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并从中核准后扶项目32个(详见附表),核定后期扶持投资5325万元。各乡镇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方式,并确保将核准项目公示到位。
二、项目计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项目变更的,履行后扶项目审批规定程序,同时报省、市移民局备案。
三、严格执行《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皖发改移民规〔2022〕7号)、《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财企〔2022〕4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的通知》(财企〔2013〕162号)等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年度计划项目的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质量、资金安全和群众满意。
四、各乡镇实施的移民增收(生产开发)项目应严格按照《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加强水库移民生产扶持项目建设促进移民增收致富的指导性意见》(皖水移〔2015〕51号)、《霍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霍水移〔2021〕10号)、《霍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霍水移〔2023〕31号)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明晰项目产权、受益权和监管责任。


附件:
1、霍山县2024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核准表;
2、霍山县2024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标准公示表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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