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调解各类民事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2、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办公地址:太阳乡司法所
司法所长: 张宇 0564-5751257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