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霍山县人民政府编制了《霍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2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LAHS341525-2023-1)(2025年调整)》,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为批前征求意见稿,最终成果以批准为准)
一、主要内容:本片区位于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东部,东至京澳线,南至杨家冲院,西至创业大道和经一路,北至外环路,涉及城东社区和洛阳河村,总面积71.5705公顷。
二、公示期限: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7日
三、反馈方式:来信地址六安市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股。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0564-5038829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霍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2号片区(2025年调整)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