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建立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211”工程,满足特困供养、低收入人群入住需求,2021年共下达县级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50万元,对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提高特困、贫困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充分提升这些人群的幸福指数,应养尽养,织密兜底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资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增强单位的绩效意识、促进单位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绩效评价是以计划标准作为绩效标准,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霍山县民政局高度重视项目评价结果,安排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程序,对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切实加强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
三、综合评价情况和评价结论
霍山县民政局2021年度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预算资金利用率高,项目产出效果显著,特困供养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得到较大提升,社会效益明显,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霍山县委、县政府一直心系特困群体生活质量改善和服务质量提升,重视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着力完善特困供养机构服务功能建设,大力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群体多样化、多层次服务能力,扎实做好社会兜底保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重视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有关要求,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统一部署,以农村敬老院基本建设和提高供养水平为重点,促进全县敬老院高档次配套、高标准服务,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机构,确保供养对象有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基本满足我县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先后投入资金1亿多元,新建了诸佛庵、单龙寺、太平畈、漫水河4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衡山老年公寓,改扩建了与儿街、大化坪等15所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县16个乡镇19所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养老机构消防、食堂、卫生等安全达标,护理型床位达1260张,占比42%,全面完成消防验收或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全覆盖,法人登记全面完成。
2、应养尽养,织密兜底保障。积极开展失能失智特困、贫困人员集中养护,选定出徽衡、安信2家护理条件好、服务水平优的养老机构,作为全县集中养护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整合低保、残补等资金。全失能特困人员根据自愿原则,经综合评估,做到应养尽养。目前,已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382人,占比79%,其中徽衡、安信入住140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242人。全县共有失能半失能贫困人员320人,集中入住52人,占比16.3 %。
3、统筹资源,提升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100%。加强养老服务事业指导,努力满足差异化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便捷化养老服务,不断探索养老服务高端连锁化管理新模式,保障老人基本权益。
4、加强监管,压紧压实责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引入社会机构托管运营养老院,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评估和奖优罚劣淘汰机制,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县民政局建立养老服务微信群,对养老机构一日三餐、安全巡查和组织活动照片等实时上传,主动接受政府、社会和老人家属全方位监督。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1年度,特困供养机构升级和特困失能人员、贫困失能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县级财政投入资金650万元,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项目支出在2021年度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加强领导,认真搞好规划。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2、精心安排,保证养老工作质量。
3、强化监管,确保服务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
1、问题: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评价内容不够全面,难以满足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精细准确,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和标准针对性不强。
2、方案: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根据项目年度工作内容和总体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保指标设置充分体现工作任务的产出和效益。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情况分析。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有效发挥项目效益。对照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对标对表,补缺补差,进一步努力完善、提高项目资金最大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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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霍山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霍山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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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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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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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650 |
650 |
650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当年财政拨款 |
650 |
650 |
650 |
100 |
10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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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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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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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单位职能,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生活保障,提高生活质量。 |
履行单位职能,确保了农村特困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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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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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床位建设数、保障人数 |
1、升级改造床位350张;2、特困、贫困失能人员195人 |
1、升级改造床位350张;2、特困、贫困失能人员195人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安全、消防、卫生、幸福感 |
消防安全、卫生达标、幸福感强 |
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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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能够及时有效支出,保障生活 |
及时有效 |
完成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控制在年度预算内 |
完成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特困供养低收入群众应养尽养、落实社会兜底保障 |
应收尽收、落实社会兜底保障 |
完成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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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 响指标 |
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 |
持续影响 |
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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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以上 |
95%以上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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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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