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霍山县漫水河镇生活困难残疾人药费补助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2017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7]1号):2017年,为全省800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2017年,为全省800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2.《关于印发<六安市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6]11号)第十三条: 贫困精神残疾人符合省级民生工程条件的,服药费用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药费补助,并随全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
二、承办机构
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服务对象
全县持证精神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低保户或家庭经济困难(提供贫困证明)
五、申报材料
1.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2.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3.精神病门诊诊治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等材料,其中要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4.提供购买治疗精神类疾病药物200元及以上发票原件
5.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六、服务流程
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由县残联审批。
七、办理时限
审批结束后,15个工作日答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机构
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
五、受理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病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由地方政府优先给予医疗救助或通过临时救助渠道积极提供帮助。在保底制度未完善前,对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和住院补助。
六、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必要);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办理流程
受理 乡镇民政办上报精神类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花名册至残联窗口
审查 残联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真实有效性
决定 残联审核通过,送达市残联
办结 审核通过花名册报送财政部门。
九、办理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淠河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十、法定办结期限 20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0564-5029617
残疾人证示例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