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师团信息】普法讲师团名单

2025-04-18 09:19来源:霍山县漫水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成立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学校: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需要,县法宣办决定成立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人员组成

讲师团组成人员经各单位广泛推荐,由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26名行业骨干组成(名单见附件)。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12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县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县法宣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讲师团成员应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四项任务。

(一)根据县法宣办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二)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写与宣讲、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命题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四)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注重依托讲师团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普法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法工作任务。讲师团成员要及时向县法宣办报告授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及年度履职情况。

县法宣办联系电话:5643208

电子邮箱:41807922@qq.com

 

附件: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霍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17


附件:

 

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雷经祥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娟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总务科科长、高级讲师

  静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师

胡厚进  霍山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程舒晓  霍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余晓波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冰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汪宁超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孙家明  霍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红  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股长

王先胜  霍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少松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丽  霍山县司法局佛子岭司法所所长

  乐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华德迁  霍山县林业局行政法规股副股长

万桂香  霍山县信访局群众接待中心副主任

叶发玉  霍山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亚  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

郑凤琴  霍山县委史志室副主任

  娟  霍山县水务局财务股副股长

朱韦钰  霍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刘万隆  霍山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副主任

  琳  霍山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灿  霍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

  丹  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

徐晓苇  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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