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霍山县单龙寺镇假肢制作等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残联〔2011〕199号):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2.《中国残联系统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形成省、市、县三级服务网络,并与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屯)的辅助器具服务站(点)共同构成残联系统五级辅助器具服务网络。
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6〕27号):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4.《关于印发<六安市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6〕11号)第十二条: 残疾人相关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特殊医疗需求和假肢安装、辅助器具基本配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5.《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六政〔2017〕32号):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二、承办机构
单龙寺镇民政办
三、服务对象
有假肢及辅具需求的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有假肢及辅具需求的残疾人,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需求的人员
五、申报材料
申请书;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人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认定:各基层残联组织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家庭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有假肢及辅具需求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去县残联进行筛查,进行残疾类别认定。
2、申请:需求对象填写《辅助器具需求申请审批表》后,连同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人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报所在乡镇(街道)残联,乡镇(街办)残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残联汇总。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单龙寺镇民政办
电话:0564——39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