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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意见

2016-05-18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六发〔2016〕3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结合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投资。到2018年,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升。到2020年,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2千伏安/户,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供电自动化和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村级通动力电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全市贫困地区110千伏及以下电网,重点为农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升级,以及用于满足新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配套电网建设。
  (三)改造标准。本着“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规程规范,按照“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变电站土建一次建成”要求,全面应用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积极采用“三通一标”,加快贫困地区变电站(变压器)增容布点,持续推进网架结构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贫困地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定位,逐户逐村逐镇、逐线逐变摸排电网状况,分析薄弱环节,查找短板,分类解决。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将农村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土地整治等相关规划衔接,做好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地下管线预留预控。各县区要按时完成辖区内 “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编制,同时做好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入重大项目库录入筛选工作,入库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总规划的60%,其中35千伏及以上项目需明确到具体单个项目,35千伏以下项目以县区为单位录入。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大电网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确保全市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资金60%以上用于贫困地区电网建设改造。对入户线及户内线改造有困难的贫困户,县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市、县(区)电力公司和水电公司要用好用准省电力公司和省水电公司统筹下达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资金。
  (三)保障光伏扶贫安全接入。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电网企业要加大骨干网架建设,根据年度光伏扶贫建设计划,加快中低压电网改造,提高电网消纳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完善辅助服务,优化运行调度,确保全市光伏扶贫工程安全接入和全额上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和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管委)和乡镇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制定方案。要成立相应的农网改造升级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逐乡逐村落实责任领导和主要工作人员,全力协调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大问题,深入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各县区政府(管委)制定的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要认真履责,承担起在农网改造升级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要明确乡(镇)政府、行政村在农网改造中的民事协调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做好项目调度,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通报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履行好服务和监督责任。电网企业要组织做好农网改造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根据各县区光伏扶贫等工程发展需求,及时做好项目储备,列出明确年度推进计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技术标准,规范工程管理,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安全、质量优良。
  (三)简化审批手续。各县区政府(管委)职能部门要在规划、国土、环评、林业、交通、水利等行政审批环节,开辟电网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及时协调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林地占用、道路和河流跨越(穿越)等相关手续,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优先保障工程建设需要,保障项目尽快开工和顺利实施。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