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 六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06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财政局、农委:

  现将市财政局、农委制定的《六安市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六安市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义

  国家从2004年开始,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是国家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覆盖全市所有县区。

  (二)补贴支持方向。各县区合并原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资金,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贴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三)补贴资金分配。县区的亩均补贴标准,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四)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具体方式由各县区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根据市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报市备案。

  二是开展政策宣传。各县区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集中开展农业补贴改革政策宣传,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做好补贴面积审核登记。各县区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和确权到户面积情况,做好补贴面积到户情况登记与审核,制作全县区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

  四是兑付补贴资金。市级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县区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

  五是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检查,避免因漏报和不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现象。

  六是进行总结评估。各县区向市报送改革工作总结,对完善政策提出建议。市里对改革进行全面评估,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区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改革各项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农业部门研究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落实工作经费。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核实补贴面积数据,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县区要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相关内容;印制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明白纸,发送给农户。各县区农业、财政部门都要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

  (四)做好政策衔接。各县区从2016年开始不再执行原有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政策。要对照原有补贴政策,认真梳理补贴发放档案,将以前年度未按照政策兑现的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政策兑现后的结余资金按财政结余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处理。

  (五)强化监督检查。市财政、农业部门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地对县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县、乡政府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核准,要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在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财政违法处罚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